老实说,看不太懂,很多地方不理解,但大致意思我多少应该了解了一些,就是“工程其实很简单,只是大家把它做复杂了”,当然肯定不光是这一点,肯定还有许多作者本人想表达的意思,只是我语文都有一年没动过了,只能将自己有限的见解表示出来以完成这篇读后感了。
这本书开始用了愚公和李冰的历史典故,阐明了程序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其实经过一年的学习,我何尝不知道程序=算法+结构+方法,但实际操作起来,我一直有个这样的感觉,就是像教一个傻子考高分,
每当运行不出想要的结果,我总是会想到底是我傻逼,还是计算机傻逼,可再怎么埋怨,它始终就是一台机器,你怎么骂它也什么都改变不了,除非你有能力让他变聪明,但仔细想想,我学的东西就是要让它变“聪明”(这么看是我傻逼……)所以,既然这是作为程序员的工作,身为一个程序员的道路,任重而道远。越发勤快的愚公将越发没有机会找到更快的方法,人的精力是有极限的,提出新的“方法”是将会影响做事成效的根本问题,就像C语言的诞生,本质就是为了偷懒,但其带来的效果却是不言而喻。话虽如此,耍小聪明只是一时的,这种“偷懒”的本质还是为了更好地达到目的,唯有自律,积极和勤奋,才能让人走的更远。
再就是,团队合作在这本书被着重提到过,讲了团队中各个角色的作用以及职责,着重的讲了项目经理所应该具有的品质与责任感,让我知道了,程序员不光要学会编程,也要在团队中合作,履行职责。虽说,现在团队协作对我来讲好像还没啥概念,但做其他的事也差不多一个道理。还有团队内部的管理,站在蚂蚁洞外面充分观察自己的团队,清晰的了解了规律并分析其价值,最后再尝试改变一些负面的东西。使团队内人员的角色发生转换时,要先有思想的转换,具有相关意识后才可任用。
接着作者又对语言这方面做出了解释,表示在学会一门语言以后,在学其他的编程语言就会特别简单,因为任何编程语言之间的所需要的东西很大程度上是共通的,不同的只是侧重的方面不同,所以只要精通学会一门语言以后,再去学习其他的编程语言基本就非常容易(虽然我感觉不到……)
在现实中的软件工程中,作者主要讲了一些大公司的软件开发模式,我没有太多的感想,只是觉得软件工程确确实实是在斗争中不断地进步。我现在也就只知道:工程最核心的那个环节是 编程=算法+结构+方法。
最后,对于这本书我还是感觉有所思考的,对于刚刚步入软件工程的我而言,这本书无疑指明了我们所要做的事,以及可以避免的误区。工程其实很简单,不要把它做复杂。读完这本书,我对以后的编程之路有了大致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