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个人的读书理解,做下常量成员函数的笔记。
常量成员函数的形式很简单,就是函数的声明定义后跟上一个const,如
class Test { public: int getData() const; private: int data; }; int Test::getData() const { return data; }
int getData() const;就是一个常量成员函数了。
为什么加上一个const就把成员函数变为常量成员函数呢?const关键字到底做了什么?
按照《c++ primer》上的说法, const的作用是修改隐式this指针的类型。
对于this指针,百度百科上有如此的描述,"this作用域是在类内部,当在类的非静态成员函数中访问类的非静态成员的时候,编译器会自动将对象本身的地址作为一个隐含参数传递给函数。"因为this指针是隐式的,所以我们不能显式地把它定义为const类型,如以下代码是非法的。
int Test::getData(const int* const this) { return data; }
对此,c++允许的做法是把const关键字放在成员函数的参数列表之后,以此来改变this指针的类型。
因为传进去的隐式this指针是指向常量的,常量成员函数不能改变调用它的对象的内容,因此常量成员函数多用于读取数据成员。
常量对象,以及常量对象的引用或指针都只能调用常量成员函数,若成员函数能够改变常量对象,那么常量对象就不是常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