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变量定义的一般形式为:类型说明符、变量名标识符等;例:int a,b,c;(abc为整型变量)
在书写变量定义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允许在一个类型说明符后,定义多个相同类型的变量。各变量之间用“,”间隔。类型说明符与变量名之间用一个空格间隔。
(2)最后一个变量之后必须以“;”结尾。
(3)变量定义必须放在变量使用之前,一般放在函数体的开头部分。
注:有符号整型遇无符号整型会统一变为有符号整型。
2、整型数据的溢出:
#include <stdio.h>;
int
main()
{
short
int
a,b;
a=32767;
b=a+1;
printf
(
"a=%d,a+1=%d
"
,a,b);
return
0;
}
/*result: a=32767,a+1=-32768
analysis: 一个2字节的整型变量只能容纳-32768~32767范围内的数,无法表示大于32767或小于-32768的数。遇到此情况就会发生溢出
当发生整型数据溢出时就要考虑换整型变量符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