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一开始就是写网页特效,面向过程的。作者发现这样写不好,代码重复利用率太高,计算机内存消耗太大,网页性能很差。所以作者就收到java和c的影响,往面向对象靠齐。js天生有一个object,但他没有面向对象的特征(封装,继承,多态)最后研究出了构造函数。
构造函数最终目的是生成对象。
我们把封装的那个函数叫类
类里面的属性是私有的
类原型上的属性是共有的,可继承的。
1.类身上天生自带一个prototype属性,属性值是一个对象
2prototype对象天生有一个constructor属性,属性值就是类本身
3实例天生有一个——proto——指向自己类的原型
原型链主要针对对象的属性来说的
作用域链主要针对变量来说的
var a和 a 的区别
没有带var的变量就不能存放在内存地址中。就没有变量提升这种说法了。相当于给window加了一个属性window.a
带var可以存放在内存地址中,有变量提升,同时也相当与给window加了一个属性window.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