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这是一篇Darth Victor瞎写的科幻小说。之前在语文课外班上写下过,可惜手稿遗失,现在重新将它写下来,意味可能和之前有所不同……
正文
守望者知道,最后的黎明快来了。
地球驶离太阳系几十年了,他也老了。当年起航的时候,守望者还年轻。他没有跟着离开,一部分是因为工作,更大的一部分,则是他自己不仅厌烦地球上蚯蚓似的生活,而且,他还希望看见太阳系最后的黎明……
就这样,他留在了水星基地,最先被氦闪黎明“拥抱”的地方。
当然,他有工作。他写诗,人类文明留在太阳系的诗。每写完一首,电脑便把它发送到已经空无一人的冥王星基地。在那里,诗被刻在石头上,连同一大块人类文明的历史刻录一起,成为一座纪念碑,在氦闪后依旧能留在太阳系。
这几十年,他就这么一边写诗,一边守望黎明,等待黎明——尽管这里的日出两个地球月才有一次。平时的漫长等待使他厌烦:灰色的大地被长达一个月的漫漫黑夜笼罩。尽管外面还有很近很近的太阳的热量,他仍然感到寒冷。
只有黎明!只有黎明能让他感到热血沸腾!
每每日出时,他总感觉两个月的等待是值得的。水星缓慢的自转让这儿的黎明像地球上日出的慢放一样,也更为震撼。先是远方的地平线被镀上一层金边。缓慢而庄重地,镶满了天边的太阳缓缓升起,渐渐显示出带着微小弧度的边缘。金幕向天空涌来,但还有半个来月太阳才会铺满天空……每每这时他总愿将恒温系统的温度调高一些,来迎合他奔涌的热血。
守望者自己也曾思考过,这种对黎明、对阳光的热爱来源于哪里。
他首先想到的是那个女孩儿。那也是几十年前的事了。初中,他曾遇见过一个阳光般的女孩。她永远那么晴朗,爱笑,让人在她身边感到温暖。他不确定自己是否爱上了她——也许是的——总之,即便分离后,每次沐浴到阳光,他仍会想起她,仿佛又回到了女孩身边,又回到了凝望她的美好时刻。
还有吗?啊,黎明不也是希望吗?对于地球是,对于他也是。当然,地球的黎明是半人马座三颗太阳重叠的黎明,是在黑暗中一百代人跋涉后的希望;他的黎明是一个月黑暗后出现的黎明,是可以再次感到幸福的希望,也是跋涉了一生终于可以在炽热中回归永恒的希望。
是的,就是这样的执念。面对黎明,爱,温暖,希望,所有美好的情感都交汇了,这时他总会热泪盈眶,无法自拔……
……
我看见黎明再次普照大地
无论 是三颗太阳
还是 金色的光芒
在地平线升起
生命的春天重启
古旧的凝冰哗哗解冻
我会再看见灿烂的微笑
还有 明朗的呼唤
爱 温暖 希望
凝结在黎明之间
……
时间,终于到了。
他按下回车,将最后的诗发向了冥王星。之后,默默起身,凝望窗外。
距离上次日落刚过去半个月,按道理是水星上最准确的午夜,但天边,还是出现了那轮金光,以一个不可思议的速度迅速向漆黑的夜空涌来。
恒温系统仍全功率运转着,但基地里的温度还是不段攀升。守望者伸手关掉了系统,他知道这时候恒温系统已经没什么用了。
金色的光芒继续涌上来……
他觉得自己落泪了,但没什么感觉,应该是泪水被迅速蒸干了。
越来越热了,光也越来越刺眼了,像此刻他的心一样。过去,现在,将来,永恒,爱,希望,此刻都与这最后的黎明融为一体。
黎明,吞没了他,像一个拥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