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笔记
所谓继承,就是子类继承父类的成员变量作为自己的成员变量,就像是自己声明的的一样,继承父类中的方法作为自己的方法。利用继承可以先编写一个具有 共同属性的类,在根据这个一般类编写具有特殊属性的新类,这写特殊属性就是新类新加的属性和方法使之具有特色。由继承得到的类叫做子类,被继承的类叫做父类。
java不支持多重继承,即一个子类不可以从多个父类中同时继承。
子类不能继承父类的的私有成员变量和方法,当子类和父类不在一个包中时,子类还不能继承父类的友好变量和友好方法。
当用子类的构造方法创建一个子类的对象时,不仅子类中的成员变量被分配了内存,而且父类的成员变量被分配了内存空间,但只将其中一部分,即子类继承的那部分成员变量,作为分配给子类对象的变量。
当用子类的构造方法创建一个子类的对象时,子类的构造方法总是先调用父类的某个构造方法。由于子类不继承父类的构造方法,因此子类在其构造方法中使用super来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而且super必须是子类构造方法的头一条语句,如果没有明显写出super关键字来调用父类中的某个构造方法。
父类创建的对象不等于子类对象的上转对象。
可以将对象的上转型对象再强转换到一个子类对象,这时,该子类对象又具有了所有的属性和功能。
不可以将父类创建的对象的引用赋值给子类声明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