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时候有莫名其妙的自信,一定会写一堆好看的小说,里面肯定要有好看的武侠小说,不枉我读那么多遍金庸古龙,里面肯定也要有烧脑的侦探小说,不枉我看那么多福尔摩斯波洛阿加莎,也许还需要一本讲少男少女之间无疾而终的爱情,纪念我什么都没有发生的青春,还要写好看的历史小说,毕竟那么喜欢当年明月,我还要有一大堆被我作品感动和震撼的年轻读者,就像我年轻时被其他作家震撼感动一样,总之写作本身就应该是一种浪漫。
最近看了村上春树的《我的职业是小说家》,不到一半。他说,写小说这个职业本质和制作玻璃瓶里的帆船是一样的,拿着长长的镊子往玻璃瓶里一件件送零件,这个比喻太精彩了。这个是个极需要耐心的事。小时候觉得可以做到,是因为我的世界只有玻璃瓶那么大。我觉得写小说这件事真是童子功来着,现在被生活一顿暴捶,玻璃瓶早就碎了。
人生能从一而终专心做一件事而获得成就真是件浪漫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