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现在的需求是在创建类中创建n多变量。
上面的写法带来一个,代码复用性很差(提高复用性,采用功能化函数?)
我的理解是,这个调用的函数是创建很多一样的小汽车,但是视频的讲解却不同。视频中认为函数的功能是汽车改装厂,将所有的汽车改成一模一样的。
之所以不同,就在于开始理解错了,c1,c2本身就是存在的,应该定义的,现在要把他们的属性归为一致。我的理解是创建很多小汽车。→这导致函数输入上的差异。
Car c是一个类类型的参数,其实一直有一点挺好奇的,类类型不能写成class么?为什么非要写成自己定义的类名么?(这里倒是和前面创建对象是吻合的,Car c=new Car() )
数据类型,变量名等于初始化值这个格式,任何创建变量都符合这个格式,无论基本数据类型还是引用数据类型。
类类型的变量肯定指向对象, 如果它不指向对象,它就只有一个值能用null。
仔细观看视频的讲解,功能化函数貌似是起到修改的作用,而不是创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