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继承
面向对象概念-类与对象的关系
封装:指隐藏对象的属性和实现细节,仅对外提供公共访问方式,private-构造方法/构造器-this关键字-static关键字(javadoc制作工具类) -代码块
继承:方法重写-super-子类实例化过程-final-抽象类-接口
多态:
4.1 继承的概述:extends(继承,扩展)
多个类中存在相同属性和行为时,将这些内容抽取到单独一个类中,那么多个类无需再定义这些属性和行为,只要从抽取出来的那个类扩展(extends)即可
需要扩展的类称为子类,抽取出来的那个类称为父类,或者超类,或者基类
通过关键字:extends,让类与类之间产生继承关系
class 子类名 extends 父类名{ /* 类体 */}
继承的出现提高了代码的复用性
继承的出现让类与类之间产生了关系,提供了多态的前提(暂时记住)
4.2继承的特点
Java只支持单继承,不支持多继承
一个类只能有一个父类,不可以有多个父类
class SubDemo extends Demo{} //OK
class SubDemo extends Demo1,Demo2{} //NG
Java支持多层继承(继承体系)
class A{}
class B extends A{}
class C extends B{}
因为多继承容易出现问题。
两个父类中有相同的方法。子类到底要执行哪一个是不确定的。
所以java不支持多继承,将这种机制换了另一个种安全的方式来体现,多实现。
多次继承出现的继承体系中,通常看父类中的功能,了解该体系的基本功能,建立子类对象即可使用该体系功能。
定义继承需要注意:
不要仅为了获取其他类中某个功能而去继承
类与类之间要有所属( " is a " )关系,即子类是父类的一种
!!私有成员不能被继承
4.2.1继承关系中成员变量的关系
1.子类成员变量和父类成员变量不同名
2.子类成员变量和父类成员变量同名
结论:子类成员变量和父类成员变量同名:子类方法中使用变量的“就近原则”
4.3super关键字
super和this的用法类似
this代表本类对象的引用
super代表父类对象的内存空间的标识
4.3.1 super使用场景
- 子父类出现同名成员时,用super进行区分
- super.成员变量
- super.成员方法()
- 子类使用super调用父类构造方法
super(...);
案例1:
案例2:
4.4 方法重写(Override|Overwrite)
子类中出现与父类一模一样的方法时,会出现覆盖操作,也称为重写或者复写
父类中的私有方法不可以被重写
在子类重写方法中,继续使用被重写的方法可以通过super.方法名(...);
覆盖注意事项:
1.覆盖时,子类方法权限一定要大于等于父类方法权限(public>无>protected>private)
2.除了访问权限之外,其它部分和父类方法保持一致(ctrl+c)
3.静态只能覆盖静态
覆盖的应用:
当子类需要父类的功能,而功能主体子类有自己特有内容时,可以复写父类中的方法,这样,即沿袭了父类的功能,又定义了子类特有的内容
继承关系中成员方法的关系
子类成员方法和父类成员方法不同名
子类成员方法和父类成员方法同名(方法签名相同)
父类成员方法将被“覆盖”
也就是子类重写了父类的方法
如果还想调用父类的成员方法的话,使用super.方法名(...)
4.5子类的实例化过程
子类中所有的构造方法默认都会访问父类中空参数的构造方法,因为每一个构造方法的第一行都有一条默认的语句super(),除非第一行是用this或super显式调用了其它的构造方法
子类会具备父类中的数据,所以要先明确父类是如何对这些数据初始化的,也就是父类对象必须在子类对象初始化前初始化OK--“没有父,就没有子”
当父类中没有空参构造方法时,子类的构造方法必须通过this(子类其他的构造方法)或者super(父类的构造方法)语句指定要访问的构造方法
4.6 final关键字
final修饰的成员变量必须在构造方法执行完成之前初始化
1.可以定义的时候就赋值(最常用)
2.可以在构造代码块中赋值,多个构造代码块中不能重复赋值
3.构造方法中可以
4.静态代码块中可以
4.7抽象类abstract
4.7.1 抽象类概述
- 抽象定义:
抽象就是从多个事物中将共性的,本质的内容抽取出来。
例如:狼和狗共性都是犬科,犬科就是抽象出来的概念。
- 抽象类:
Java中可以定义没有方法体的方法,该方法的具体实现由子类完成,该方法称为抽象方法。抽象类被abstract修饰,可能包含抽象方法。
- 抽象方法的由来:
多个对象都具备相同的功能,但是功能具体内容有所不同,那么在抽取过程中,只抽取了功能定义,并未抽取功能主体,那么只有功能声明,没有功能主体的方法称为抽象方法
- 特点:
- abstract修饰
- 只有功能声明
- 不能有主体{}
例如:狼和狗都有吼叫的方法,可是吼叫内容是不一样的。所以抽象出来的犬科虽然有吼叫功能,但是并不明确吼叫的细节
4.7.2 抽象类的由来
如果在父类中定义了一个各个子类都有不同实现的方法,那么子类需要重写这个方法,为什么父类还要定义这个方法呢?直接去掉不行么?
行,但是,这样就没法使用多态了
由于多态的要求:父类引用指向子类实例,但父类不能调用子类独有的方法,为了使用多态,父类中必须定义有这个方法,但是方法的实现又会被子类重写。
为了既能使用多态,又能省去在父类中实现的麻烦,Java提供了抽象方法,在父类中只定义方法签名,不用写方法的实现。
4.7.3 抽象类的特点
抽象类和抽象方法必须用abstract关键字来修饰
抽象类 格式: abstract class 类名
抽象方法只有方法声明,没有方法体,定义在抽象类中
格式:修饰符 abstract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参数列表);
抽象类不可以被实例化,即:不能用new创建抽象类的对象。原因:
抽象类是具体事物抽取出来的,本身是不具体的,没有对应的实例。例如:犬科是一个抽象的概念,真正存在的是狼和狗
假设抽象类可以创建对象,那么调用其抽象方法将变得没有意义
抽象类通过其子类实例化,而子类需要实现抽象类中所有的抽象方法后才可以创建对象,否则该子类也是抽象类(不能实例化)。
4.7.4 抽象类举例代码讲解
案例一:可实例化的子类继承抽象类,必须实现抽象类的抽象方法,否则报错!那么抽象类非抽象方法呢?看其他案例
案例二:如果子类没有实现抽象父类的所有方法,说明子类也是个抽象类,需要定义类class加上abstract方法。
案例四:抽象类可以没有抽象方法
案例五:只有在抽象类中才能定义抽象方法
4.7.5 抽象类相关问题
- 1.抽象类中是否可以有构造方法?
抽象类中可以有成员变量,而构造方法的作用就是对成员变量初始化的,所以,可以有构造方法
- 2.抽象关键字abstract不可以和哪些关键字共存(static final private)
static abstract:静态可以通过类名调用,但是本类中并没有真正的方法体
final abstract:final方法不能被子类重写,而抽象方法就是需要子类重写的,两者冲突
private abstract:私有的方法子类访问不到,无法实现
- 3.抽象类中可不可以没有抽象方法:
可以
1.不让外界实例化对象
2.使用接口
eg:java.awt.event.WindowAdaptor
4.7.6抽象类使用案例
抽象类名作为形参类型:
实际上需要传入的是实现子类的对象
抽象类名作为返回值类型:
实际上需要返回的是实现子类的对象
4.8 接口:interface
4.8.1接口的概念
现实事物的共性抽取成类
将不同类中的同名方法抽象成抽象方法,形成抽象类
对类的成员变量和方法继续抽象的话,就形成接口,接口是类的最高级的抽象机制
接口中只有常量和抽象方法
接口是一种规范,实现一个接口,就需要实现其中的所有抽象方法
4.8.2接口的格式
格式:
[public可选] interface 接口名 [extends 父接口1,父接口2...] { //成员常量:public static final //抽象方法:public abstract }
public:可以在所有包中访问,不加的话,表明只能在本包中访问该接口
接口中的成员修饰符是固定的,写与不写都有
成员常量:public static final
成员方法:public abstract
接口中的成员都是public修饰的
接口的出现将“多继承”通过另一种形式体现出来,即“多实现”。
4.8.3 接口的特点
接口是程序的功能扩展:
想给类A增加一个功能,只需要定义一个接口,然后自定义一个类(TedDog),继承自类A(Dog),
并实现这个接口(Jump)可完成把类A的功能扩展(接口可以多实现)
接口的出现降低耦合性:
接口只定义规范,不关心实现,这是设计和实现相分离的表现
接口可以用来多实现:
类可以继承一个类的同时实现多个接口:
接口与接口之间是继承关系,也可以是多继承关系:
note:实现抽象父类的抽象方法时,子类抽象方法必须保持参数一致,要不然实现不了。
4.8.4 接口的使用场景
1.直接使用接口中的成员变量
2.定义变量,接口多态
3.被其它类实现
接口多继承时,在普通类中实例化并赋值的变量,只能调用的接口类(A)的方法,不能使用其他并列关系的接口类。
4.8.5类,抽象类,接口之间的关键字
4.8.6接口与抽象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