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会计的时候对于借贷记账法的规则总是感觉云里雾里,为什么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为什么资产类账户增加记借方,减少记贷方,又为什么所有者权益类账户增加记贷方,减少记借方呢?
这些规则看起来是强行加上去的,毫无道理可言,但是问题来了,这些规则是依据什么制定的呢?这些规则又是否会有冲突呢?
我们先来看一个会计恒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为什么叫恒等式呢?因为在逻辑上什么时候都有这个关系,你拥有的钱减去你要还的债就是你真正拥有的钱。
把这个会计恒等式扩展成动态的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
收入-费用=利润,也就是新赚的钱就是你的财富增加了。
先罗列一下借贷记账法的规则:
资产类账户 :数值增加记借方,数值减少记贷方
负债类账户 :数值增加记贷方,数值减少记借方
所有者权益类账户 :数值增加记贷方,数值减少记借方
收入类账户 :数值增加记贷方,数值减少记借方
费用类账户 :数值增加记借方,数值减少记贷方
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看起来好复杂,不过我们可以把动态恒等式变化一下:
资产+费用=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
可以看出,等式左边都是数值增加记借方,数值减少记贷方,等式右边都是数值增加记贷方,数值减少记借方。
现在我们得到了这个恒等式,来看看借贷记账法规则是如何产生的。令资产=A,费用=B,负债=C,所有者权益等于D,收入=E,则恒等式变成
A + B = C + D + E
只要有一个元素数值变动,则必有一元素数值等值变动。比如A增加x,则带来的结果,可能A减少x,可能B减少x,可能C增加x,可能D增加x,或者是C和D的组合增加x。也就是说因为是恒等式,所以必须是等值变动。可以看出 如果左边元素数值增加,带来的是左边元素值的等值减少或右边元素数值的等值上升,如果左边元素数值减少,带来的是左边元素值的等值增加或右边元素数值的等值减少。
也就是说,在逻辑上,一个元素变动会引起另一个元素等值变动,这是肯定成立的。类似于有阴就有阳,有阳就有阴。那么,为了方便记账和分析,就引入了两个记账符号,“借”和“贷”,对应一个量变动,另一个量也等值变动,这样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就得出来了,其实这是由于恒等式这个性质得出来的。
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有增必有减,增减必相等。
那么这样一来记账的时候就有逻辑了:写了一个借,则必定要考虑贷在哪?写了一个贷,必定会考虑借在哪?这样记账的时候错误率就会减小。
接下来规定,借记在左边,贷记在右边。并规定数据A增加记借方,减少记贷方(也可以任意取其他一个变量定义)。这些规定目前都没有与恒等式的逻辑冲突。
看A和B的关系,A增加时,B肯定减少啊,那么A记了借,B肯定是记贷,所以说,对于B,增加记借方,减少记贷方。
看A和C的关系,A增加时,C肯定增加啊,那么A记了借,C肯定是记贷,所以说,对于C,增加记贷方,减少记借方。
同理可以退出D和E的规则。
那么这种规则对于组合关系来说有没有矛盾的地方呢?由于恒等式的关系,左右两边的变化数值是相同的。比如,A和B总的数值是增加了x,那么必定C、D、E总的数值也增加了x。那么可以得出A和B总计借x,C、D、E总计贷x,借贷仍旧是相等的。
举例: A借p,贷q
B借r
C贷s
D借t,贷u
A和B的增量为p-q+r, C和D和E的增量为s+u-t。由于是恒等式,所以p-q+r=s+u-t。
变换等式得p+r+t=q+s+u。左边为借,右边为贷,借贷相等。所以这种规则对于组合借贷关系来说也成立。
搞晕的原因主要在“借”和“贷”这两个字上,在理解时把借和贷换成增加和减少(注意方向)就容易理解了。比如: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也就是应交税费(负债)减少了,银行存款(资产)减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