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计模式和抽象类、方法


    一、设计模式

    1、什么叫设计模式

    所谓设计模式,就是一些解决问题的“常规做法”,是一种认为较好的经验总结。面对不同的问题,可能会有不同的解决办法,此时就可以称为不同的设计模式。

    2、工厂模式

    在实际应用中,我们总是需要去实例化很多很多的类——以得到对象。

    则:

      我们可以设计出一个“工厂”(其实就是类),该工厂的作用(任务)就是为人们“生产”各种对象。这种工厂通常只要指定类名,就可以据此获取一个该类的对象。

       

    3、单例模式

    应用中的某种需求:

      对于某些类,在使用它的时候,从头到尾(程序运行的开始到结束),都只需要一个对象,就可以完成所有任务。

    单例:

      某个类,只允许其“创建”出一个对象,即使去进行多次创建,也只能得到一个对象。

    $obj1 = new A();

    $obj2 = $obj1; //此时还是1个对象,$obj2只是最终指向了跟$obj1同样的对象

    $obj3 = new A(); //这时候才有了第二个对象。

       

      但其实在php语言中,一个对象还可以使用clone运算符进行克隆,则就也会“生成”新对象。

      因此,还需要在类中使用私有化措施来禁止克隆,最终,单例模式的实现如下:

       

    二、抽象类,抽象方法

    1、抽象类

      在正常定义类的前面,加上关键字:abstract,那就构成抽象类。

        abstract  class  类名{.....类的定义.....}

         

        可见,抽象类有什么用?

      抽象类可以用来规范一些类的共同特性,但又不能去对其进行实例化。

        怎么规范:继承它。

        也就是说,抽象类的使命是专门做“父类”:子类就继承了它的特性,这就是“规范作用”

    2、抽象方法:

    抽象方法是一个没有方法体(也不含大括号)的方法定义“头”而已。前面需要加上abstract

      比如:abstract  function  f1($x1, $y, $m) //注意,后面一定有分号。

    抽象方法有什么用?

      其实跟抽象类一样,配合抽象类,来实现对下级类的“行为规范”。即相当于要求下级类去完成该功能(动作),但自己是不做的。

       

    3、抽象类抽象方法细节关系描述

    (1)如果一个方法定义为抽象方法,则其所在的类必须定义为抽象类。

    (2)但,一个抽象类中,可以没有抽象方法——但通常意义不大。

    (3)子类继承自一个抽象类,则子类必须实现父类中的所有抽象方法,除非子类也继续作为抽象类

    (4)子类实现抽象父类的方法时,访问控制修饰符的范围不能降低,且方法的参数也须一致——其实这就是重写,所以要满足重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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