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设计模式
设计模式是一种利用OOP的封闭、继承和多态三大特性,同时在遵循单一职责原则、开闭原则、里氏替换原则、迪米特法则、依赖倒置原则、接口隔离原则及合成/聚合复用原则的前提下,被总结出来的经过反复实践并被多数人知晓且经过分类和设计的可重用的软件设计方式。使用设计模式是为了可重用代码、让代码更容易被他人理解、保证代码可靠性。 毫无疑问,设计模式于己于他人于系统都是多赢的,设计模式使代码编制真正工程化,设计模式是软件工程的基石,如同大厦的一块块砖石一样。项目中合理的运用设计模式可以完美的解决很多问题,每种模式在现在中都有相应的原理来与之对应,每一个模式描述了一个在我们周围不断重复发生的问题,以及该问题的核心解决方案,这也是它能被广泛应用的原因。
设计模式的分类
总体来说设计模式分为三大类:
创建型模式,共五种:工厂方法模式、抽象工厂模式、单例模式、建造者模式、原型模式。
结构型模式,共七种:适配器模式、装饰器模式、代理模式、外观模式、桥接模式、组合模式、享元模式。
行为型模式,共十一种:策略模式、模板方法模式、观察者模式、迭代子模式、责任链模式、命令模式、备忘录模式、状态模式、访问者模式、中介者模式、解释器模式。
其实还有两类:并发型模式和线程池模式。用一个图片来整体描述一下:
设计模式的原则
开-闭原则
Open-Close Principle(OCP),即开-闭原则。开,指的是对扩展开放,即要支持方便地扩展;闭,指的是对修改关闭,即要严格限制对已有内容的修改。开-闭原则是最抽象也是最重要的OOD原则。简单工厂模式、工厂方法模式、抽象工厂模式中都提到了如何通过良好的设计遵循开-闭原则。
里氏替换原则
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LSP),即里氏替换原则。该原则规定“子类必须能够替换其父类,否则不应当设计为其子类”。换句话说,父类出现的地方,都应该能由其子类代替。所以,子类只能去扩展基类,而不是隐藏或者覆盖基类。
依赖倒置原则
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DIP),依赖倒置原则。它讲的是“设计和实现要依赖于抽象而非具体”。一方面抽象化更符合人的思维习惯;另一方面,根据里氏替换原则,可以很容易将原来的抽象替换为扩展后的具体,这样可以很好的支持开-闭原则。
接口隔离原则
Interface Segration Principle(ISP),接口隔离原则,“将大的接口打散成多个小的独立的接口”。由于Java类支持实现多个接口,可以很容易的让类具有多种接口的特征,同时每个类可以选择性地只实现目标接口。
单一职责原则
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SRP),单一职责原则。它讲的是,不要存在多于一个导致类变更的原因,是高内聚低耦合的一个体现。
迪米特法则/最少知道原则
Law of Demeter or Least Knowledge Principle(LoD or LKP),迪米特法则或最少知道原则。它讲的是“一个对象就尽可能少的去了解其它对象”,从而实现松耦合。如果一个类的职责过多,由于多个职责耦合在了一起,任何一个职责的变更都可能引起其它职责的问题,严重影响了代码的可维护性和可重用性。
合成/聚合复用原则
Composite/Aggregate Reuse Principle(CARP / CRP),合成/聚合复用原则。如果新对象的某些功能在别的已经创建好的对象里面已经实现,那么应当尽量使用别的对象提供的功能,使之成为新对象的一部分,而不要再重新创建。新对象可通过向这些对象的委派达到复用已有功能的效果。简而言之,要尽量使用合成/聚合,而非使用继承。《Java设计模式(九) 桥接模式》中介绍的桥接模式即是对这一原则的典型应用。
*****具体模式可到 http://www.cnblogs.com/maowang1991/archive/2013/04/15/3023236.html 食用 (同时也有部分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