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Redis比memcache快
Redis具有事务,持久化等机制,但是它还能做到高性能,原因包括如下:
- Libevent。和Memcached不同,Redis并没有选择libevent。Libevent为了迎合通用性造成代码庞大(目前Redis代码还不到libevent的1/3)及牺牲了在特定平台的不少性能。Redis用libevent中两个文件修改实现了自己的epoll event loop(4)。业界不少开发者也建议Redis使用另外一个libevent高性能替代libev,但是作者还是坚持Redis应该小巧并去依赖的思路。一个印象深刻的细节是编译Redis之前并不需要执行./configure。
- CAS问题。CAS是Memcached中比较方便的一种防止竞争修改资源的方法。CAS实现需要为每个cache key设置一个隐藏的cas token,cas相当value版本号,每次set会token需要递增,因此带来CPU和内存的双重开销,虽然这些开销很小,但是到单机10G+ cache以及QPS上万之后这些开销就会给双方相对带来一些细微性能差别。
2.VM特性
从2.0版本开始,Redis提供虚拟内存支持。
Redis的数据全部放在内存带来了高速的性能,但是也带来一些不合理之处。比如一个中型网站有100万注册用户,如果这些资料要用Redis来存储,内存的容量必须能够容纳这100万用户。但是业务实际情况是100万用户只有5万活跃用户,1周来访问过1次的也只有15万用户,因此全部100万用户的数据都放在内存有不合理之处,RAM需要为冷数据买单。
这跟操作系统非常相似,操作系统所有应用访问的数据都在内存,但是如果物理内存容纳不下新的数据,操作系统会智能将部分长期没有访问的数据交换到磁盘,为新的应用留出空间。现代操作系统给应用提供的并不是物理内存,而是虚拟内存(Virtual Memory)的概念。
Redis的VM依照之前的epoll实现思路依旧是自己实现。但是在前面操作系统的介绍提到OS也可以自动帮程序实现冷热数据分离,Redis只需要OS申请一块大内存,OS会自动将热数据放入物理内存,冷数据交换到硬盘,另外一个知名的“理解了现代操作系统(3)”的Varnish就是这样实现,也取得了非常成功的效果。
作者antirez在解释为什么要自己实现VM中提到几个原因(6)。主要OS的VM换入换出是基于Page概念,比如OS VM1个Page是4K, 4K中只要还有一个元素即使只有1个字节被访问,这个页也不会被SWAP, 换入也同样道理,读到一个字节可能会换入4K无用的内存。而Redis自己实现则可以达到控制换入的粒度。另外访问操作系统SWAP内存区域时block进程,也是导致Redis要自己实现VM原因之一。
但是由于其仍然涉及磁盘io,故2.6版本后不再提倡,性能问题。
3.多使用hash类型
作为一个key value存在,很多开发者自然的使用set/get方式来使用Redis,实际上这并不是最优化的使用方法。尤其在未启用VM情况下,Redis全部数据需要放入内存,节约内存尤其重要。
假如一个key-value单元需要最小占用512字节,即使只存一个字节也占了512字节。这时候就有一个设计模式,可以把key复用,几个key-value放入一个key中,value再作为一个set存入,这样同样512字节就会存放10-100倍的容量。
4.使用aof代替snapshot
Redis有两种存储方式,默认是snapshot方式,实现方法是定时将内存的快照(snapshot)持久化到硬盘,这种方法缺点是持久化之后如果出现crash则会丢失一段数据。因此在完美主义者的推动下作者增加了aof方式。aof即append only mode,在写入内存数据的同时将操作命令保存到日志文件,在一个并发更改上万的系统中,命令日志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数据,管理维护成本非常高,恢复重建时间会非常长,这样导致失去aof高可用性本意。另外更重要的是Redis是一个内存数据结构模型,所有的优势都是建立在对内存复杂数据结构高效的原子操作上,这样就看出aof是一个非常不协调的部分。
其实aof目的主要是数据可靠性及高可用性,在Redis中有另外一种方法来达到目的:Replication。由于Redis的高性能,复制基本没有延迟。这样达到了防止单点故障及实现了高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