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件:浏览器客户端上客户触发的行为成为时事件;所有的事件都是天生自带的,不需要我们去绑定,只需要我们去触发
当用户触发一个事件时,浏览器的所有详细信息都存在一个叫做event的对象上,我们把它叫做事件对象
2、获取鼠标的坐标
event.clientX;event.clientY
document.onclick=function(){
event.clientX
event.clientY
}
3、关于event的兼容性
标准:event是undefined
非标准:null
解决兼容: var e=e||windoe.event
4、事件冒泡:
当给父子元素同一事件绑定方法的时候,触发了子元素的事件,执行完毕后,也会触发父级元素的相同时间,这种传播机制叫做事件冒泡
取消事件冒泡:event.cancelBubble=true
5、事件捕获:
给父子元素用addEventLIstener()绑定统一个事件,会先触发父元素,然后再传递给子元素,这种传播机制叫做事件捕获
(1)IE低版本没有事件捕获
(2)普通的事件绑定写法没有事件捕获
给元素绑定事件,有两种
(1)常用的写法:
obj.onclick=function(){}
这个写法有缺点,如果一个元素绑定相同的事件多次,后者会覆盖前者,因此这个写法相当于给obj的onclick的属性赋值
(2)第二种写法
标准浏览器用:addEventListener()
非标准用:attachEvent()
addEventListener(参数1,参数2,参数3)
参数1:事件名,并且不带"on"
参数2:事件函数
参数3:布尔值,代表捕获不捕获,默认值是false,不捕获单冒泡
attathEvent()和addEventListener()的区别
(1)attachEvent()只用在IE8以下,addEventListener()适合标准浏览器
(2)attachEvent()的事件名带on,addEventListener()的事件名不带on
(3)attachEvent()函数里面的this是undefined,addEventListener()的函数里面的this是当前元素对象
(4)attachEvent()只有冒泡没有捕获,addEventListener()有冒泡也有捕获
call和apply
都是改变this的指向的方法,而且是函数对象、类、构造函数
call和apply的第一个参数是null的时候,函数里面的this还是指向原来的指向不变
所有的事件都是异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