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软件的可维护性,应该遵循以下几点原则:
1.“开放--封闭”原则(OCP)
一个软件实体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封闭.
2.里氏代换原则(LSP)
子类型必须能替换她们的基类型,反过来则不成立。
3.依赖倒置原则(DIP)
要依赖于抽象,不要依赖于具体。
优点是降低耦合,提高可扩展性和稳定性。
4.接口隔离原则(ISP)
使用多个接口要比单一接口要好。
1)使用委托分离接口
2)使用多重继承分离接口
5.聚合和复用原则(CARP)
在一个新的对象里使用一些已有的对象,使之成为新对象的一部分。新对象通过对这些对象的委派打到复用已有功能的目的。
6.迪米特法则(LOD)
一个对象对其它对象有尽可能少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