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税函[2006]144号
各基层局:
为规范大连市技术市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加强依法治税,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和大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技术合同酬金个人所得税实行委托代征管理的通知》(大地税发〔1998〕133号)自2007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现将有关具体问题明确如下:
一、大连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不再为个人所得税委托代征单位。
二、取消对个人取得技术酬金性质收入按4%附征个人所得税的办法。对个人取得的上述收入一律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各基层局要严格执法,认真查处虚假纳税申报等行为,加强税收征管,防止因取消委托代征后造成税款的流失。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元) |
不超过500元的 | 5 | 0 |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 10 | 25 |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 15 | 125 |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 20 | 375 |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 25 | 1375 |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 30 | 3375 |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6375 |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 40 | 10375 |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 45 | 153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