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淡无奇”,一句话总结。
当初买这本书的原因,在意的是有没有什么令人惊喜的东西,特别是针对Javascript代码的奇思妙想,所以就买下了这本书。
在买的几本书里面,最先看的也是这一本,但看起目录就觉得不大妙,翻起内容时候,才发现真不是那么的新奇的东西,甚至来说几乎不关Javascript的事。
我知道作者讲的是数据结构思想的东西,但是真跟Javascript没关系。作者几乎是把C语言算法的那一套搬到Javascript,看得我直满满都是C语言的影子。我不是排斥Javascript来讲算法的东西,只是觉得Javascript是个灵活的语言,特意将它弄对面向对象那一套是否有必要,队列、堆栈、二叉树等,太特意了(Javascript的面向对象都是模拟出来的)。
里面有点可取的地方,是寻路算法、快速排序等一些算法,用Javascript还是有那么点意思。但还是说句,Javascript是个客户端语言,它是在客户端的语言,它不是那么需要复杂度低的算法,像排序,前端谁会去特意用快递排序,都是一个sort方法解决(也就是冒泡排序),服务端语言才是注重算法地方,或者说才是需要花力气去弄算法地方。
总的来说,这本书不推荐读。
而说些题外话,Javascript是个容易被滥用的语言,而对于使用它能力的人,我划分为5种人(^_^)。
第一种:我就用一下
这种人来说,能写一段,不能写的copy一段也凑合能用,搞搞表单验证、弄弄个小动画,就心满意足。
第二种:我大多能写
这种人已经脱离菜鸟,大多东西能写,但很明显的是东一段西一段,写到最后自己都不想再看,能完成功能,但代码惨不忍睹。
第三种:写得算漂亮
这种人已经开始思考代码结构的事,怎么让代码更规范、看起来更合理,会分模块,统筹自己前端代码,但会总觉得代码不够完美。
第四种:我是创造者
这种人是创造者,提供东西给前三种人使用。
第五种:GOD
Yes , he is a G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