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程取名规则
- 取名以代码自解释为第一位,不要在乎名称过长的问题
- 包名都小写,使用单数形式
- 类名使用UpperCamelCase风格,除DO / BO / DTO / VO / AO外
- 方法名、参数名、成员变量、局部变量都统一使用lowerCamelCase风格
- 常量命名全部大写,单词间用下划线隔开,力求语义表达完整清楚,不需要嫌名字长
- 抽象类命名使用Abstract或Base开头
- 异常类命名使用Exception结尾
- 测试类命名以它要测试的类的名称开始,以Test结尾
- 类型与中括号紧挨相连来表示数组
- POJO类中布尔类型变量不要加is前缀
- 完整的单词组合,为了代码自解释。
领域模型命名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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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对象:xxxDO,xxx即为数据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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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传输对象:xxxDTO,xxx为业务领域相关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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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对象:xxxVO,xxx一般为网页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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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JO
是DO/DTO/BO/VO的统称,禁止命名成xxxPOJ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