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电话电报咨询委员会(CCITT)将媒体分为感觉媒体、 表示媒体、 表现媒体、存储媒体和传输媒体5类。
1、感觉媒体,指直接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 如引起听觉反应的声音、引起视觉反应的图像等;
2、传输媒体,指传输表示媒体的物理介质,如电缆、光缆。电磁波等;
3、表示媒体,指传输感觉媒体的中介媒体,即用于数据交换的编码,如图像编码、文本编码和声音编码等;
4、表现媒体,是指进行信息输入和输出的媒体,如键盘、鼠标、话筒,以及显示器、打印机、喇叭等;
5、 存储媒体,指用于存储表示媒体的物理介质,如硬盘、光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