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怒汉>>影评——程序正义,结果正义?
这是一部黑白的,场景简单的(全电影的发生地只是一个房间),无趣且不讨喜的电影,但是这同时又是一部伟大的,深邃的,每个人看过之后都会陷入深深思考的电影。好的电影永远不会因为他的画质而逊色,好的思想也永远不会因为他的时代而黯淡。
不可能的任务
在一个房间的场景里面,讲完一个如下的故事:十二个陪审团成员在一间休息室内讨论决定一桩谋杀案是否成立。谋杀案的被告是一个18岁的孩子,死者是他的父亲。12位陪审团成员必须讨论出一致意见:孩子的谋杀罪名成不成立。如果成立,孩子将被送上电椅执行死刑。如果不成立,那么不成立的理由必须基于对整个审判的推理、问询、证据、证言或程序产生的“合理怀疑”。在电影的背景里面,前面的法庭审判环节几乎是已经判定孩子死刑。人证,物证齐全,并且非常具有说服力,以至于十二位陪审团成员中已经有是一个人斩钉截铁的认定孩子有罪,但是只有亨利.方达扮演的建筑师觉得此案有蹊跷之处。而电影的结局是,十二个人全部判定孩子无罪。
首尾结果,截然不同。电影是如何在短短的俩个小时的时间里面完成如此之大的反转的?作为一部严肃理性的电影,显然不可能通过开脑洞的方式来给我们一个结局。前面证据确凿的人证和物证是如何被推翻?我们的建筑师先生是如何说服12个人的?为什么前面还是11个人认为有罪,后面竟然全部同意建筑师的说法,为什么不会有人在最后还是坚持自己的观点?这种种的问题困扰着我们,以至于我无法用苍白的文字来展现这个过程。明明布景如此简单,人物如此稀少,导演却用他天才的构想完成了故事的整个过程。甚至每个人都塑造的异常饱满,真正的做到了标题所说的“十二怒汉”。
写到这里,我相信大家都是想用自己的一试而非看我的影评去欣赏这部电影,但是我们在这里还要探讨另外一个问题。我们要记住,男主凭借着陪审团制度的规则和“合理质疑”打赢了这场法律桌上的游戏。那么,什么是陪审团?什么又是“合理质疑”?
陪审团制度和程序正义
饱受大陆法和中国传统文化熏陶的中国人,抱着对资本主义体制的抵触,往往对西方的陪审团制度嗤之以鼻,认为所谓的程序正义不过是有钱人的法律游戏。请得起大律师团的犯人,就可以凭着律师的摇唇鼓舌欺骗所谓的陪审团轻易脱罪。我们更愿意去相信“包青天”这样的清官去为我们主持正义,澄清玉宇。
但当我们面临这名18岁孩子的处境时,我们该如何选择?在国家专政机器的面前,公民的合法权利又如何得到有效的保证?含冤入狱11年的佘祥林,如果我们的法律机关对我们的法律制度有着严格的执行,对我们的程序正义有着近乎偏执的追求,是否从一开始就能杜绝这样的冤案的发生,而非11年后澄清还让他成为司法公正的典范?当然我在这里不是批判法律机关的不作为,也无意指责政府为了打击犯罪而犯下的错误。我只是想让我们每一个人在心里都问问自己,自己是否永远都能保持对法律的敬畏,对法律有着近乎严苛的遵守?在还能问出“为什么犯人也允许请律师”问题的中国,法律的地位和程序正义的追求无疑值得我们每个人思考。只有整个国人的法律观念的改变,才能让“莫须有”这个罪名词条永远消失。
合理质疑和布鲁诺之问
电影的另一方面也值得我们探讨,试想一下,当一个群体的其他人都在坚持另外一个观点的时候,你是否有勇气提出自己的异见?人们往往被群众力量所裹挟,害怕自己如果提出自己的观点,就会被他人视为异己分子,被打击,被迫害,就这样放弃了自己的立场,放空大脑跟随群众之中。勒庞的《乌合之众》和纳粹的例子都是最好的佐证。诚然,发出了日心说之问的布鲁洛被支持地心说的教会焚烧致死,但也正因如此才推动了人类对于宇宙认知的进步。人们太缺少异见了,太缺少合理质疑了。如果我们都能勇敢的提出自己的合理立场,激发大众各持己见,再在规则的约束下实现合理的共识,是不是更能接近我们想要的正义的真相?
结语
《十二怒汉》无疑是一部优秀的电影,无论是在他的电影技法,人物塑造还是他更深层次的精神上。我浅白的文字显然表现他的伟大,但谨以此文献给每一位愿意欣赏他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