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 承(面向对象特征之一)
1:成员变量。
当子父类中出现一样的属性时,子类类型的对象,调用该属性,值是子类的属性值。
如果想要调用父类中的属性值,需要使用一个关键字:super
This:代表是本类类型的对象引用。
Super:代表是子类所属的父类中的内存空间引用。
注意:子父类中通常是不会出现同名成员变量的,因为父类中只要定义了,子类就不用在定义了,直接继承过来用就可以了。
2:成员函数。
当子父类中出现了一模一样的方法时,建立子类对象会运行子类中的方法。好像父类中的方法被覆盖掉一样。所以这种情况,是函数的另一个特性:重写
3:构造函数。
发现子类构造函数运行时,先运行了父类的构造函数。为什么呢?
原因:子类的所有构造函数中的第一行,其实都有一条隐身的语句super();
super(): 表示父类的构造函数,并会调用于参数相对应的父类中的构造函数。而super():是在调用父类中空参数的构造函数。
为什么子类对象初始化时,都需要调用父类中的函数?(为什么要在子类构造函数的第一行加入这个super()?)
因为子类继承父类,会继承到父类中的数据,所以必须要看父类是如何对自己的数据进行初始化的。所以子类在进行对象初始化时,先调用父类的构造函数,这就是子类的实例化过程。
注意:子类中所有的构造函数都会默认访问父类中的空参数的构造函数,因为每一个子类构造内第一行都有默认的语句super();
如果父类中没有空参数的构造函数,那么子类的构造函数内,必须通过super语句指定要访问的父类中的构造函数。
如果子类构造函数中用this来指定调用子类自己的构造函数,那么被调用的构造函数也一样会访问父类中的构造函数。
问题:
super()和this()是否可以同时出现的构造函数中?
两个语句只能有一个定义在第一行,所以只能出现其中一个。
super()或者this():为什么一定要定义在第一行?
因为super()或者this()都是调用构造函数,构造函数用于初始化,所以初始化的动作要先完成。
在方法覆盖时,注意两点:
1:子类覆盖父类时,必须要保证,子类方法的权限必须大于等于父类方法权限可以实现继承。否则,编译失败。(举个例子,在父类中是public的方法,如果子类中将其降低访问权限为private,那么子类中重写以后的方法对于外部对象就不可访问了,这个就破坏了继承的含义)
2:覆盖时,要么都静态,要么都不静态。 (静态只能覆盖静态,或者被静态覆盖)
继承的一个弊端:打破了封装性。对于一些类,或者类中功能,是需要被继承,或者复写的。
这时如何解决问题呢?介绍一个关键字,final。
final特点:(详细解释见前面)
1:这个关键字是一个修饰符,可以修饰类,方法,变量。
2:被final修饰的类是一个最终类,不可以被继承。
3:被final修饰的方法是一个最终方法,不可以被覆盖。
4:被final修饰的变量是一个常量,只能赋值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