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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翻译自:Structuring Modern Objective-C 译者:Ley,戴仓薯
当学习一个新技能时,比如编程语言,我们经常为了能运行,而把所有能用的都揉合在一起。再后来,我们回归到这些习惯,并进行重新估计,采用社区中的最佳实践并写出更好、更有结构化的代码。
最近,Objective-C语言收到了过多的新特性,但社区的最佳实践还没持续更新。这就超出了“风格”的范畴,进入了“结构”的领域。
我在最近一段时间里,审视了我自己的代码实践,评估了我可以在哪里做的更好,所以我想我应该和你们分享我的发现。
欢迎光临现代Objective-C。
(以上部分感谢Ley翻译)
访问实例变量(Instance Variable)
唉,实例变量。从何说起呢。一句话,实例变量很糟。如果你会这样写:
@interface MyClass : NSObject { BOOL someVariable; } @end
别这么写了。现在就改。
不要再声明实例变量了,尤其别声明在头文件里。你应该把它们声明为property,然后用消息机制或者“.”来访问它们。
我之前说过为什么通过实例变量来访问property没有明显的益处。事实上,通过getter/setter方法来访问有几个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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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性: 你不需要再去怀疑getter/setter方法有没有副作用了,假如有的话,也肯定早就会被人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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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bug: 你可以简便地在getter/setter方法上设置断点,而不用在运行时针对实例变量的内存地址设置watchpoint。
真的,没有理由再去声明实例变量、再去直接访问这些实例变量形式的属性了——除非是在本身覆盖(override) getter/setter的方法里,或者在initializer/dealloc 方法里,取决于你想要代码有多少防御性(感谢 Bryan 提供链接)。再除非就是习惯了,但你应该改掉这个习惯。我就改了。
更新: 我找到了官方文档的一个链接,建议不要在dealloc中调用getter/setter方法。供参考。
那么只读的属性怎么办呢?既然没有setter方法,你不还是需要访问实例变量吗?好问题。这引出了本文的下一点。
在头文件中定义readonly属性
在你public的接口中要暴露属性或组件,使用readonly属性是一个很好的方式。但是如果不直接访问实例变量,怎么设置它们的值呢?答案是在 .m 文件中定义一个private的class extension。
在你的头文件中,声明如下:
@interface MyClass : NSObject @property (nonatomic, readonly) Type propertyName; @end
然后,在类的 implementation 文件中,在以上定义的基础上,再定义如下:
@interface MyClass () // Private Access @property (nonatomic, strong, readwrite) Type propertyName; @end
这样你就定义了 public 的 getter 和 private 的 setter。可喜可贺!现在你不需要再访问实例变量了。
Schwa 补充了一条建议:
@ashfurrow 回复:《在头文件中定义readonly属性》。我还要加一条,不要在头文件里暴露可变(mutable)对象。顺便赞一下,很好的文章。
— Jonathan Wight (@schwa) January 24, 2014
合理地定义 BOOL 类型的属性
定义属性时,遵从Apple官方指南总是没错的。但我承认,我也不总是看得那么勤快。要记住,定义BOOL类型的属性时,要同时手动定义一个getter方法。
@property (nonatomic, assign, getter = isSomething) BOOL something;
如非必要,不要把#import写在头文件里
我经常在Objective-C新手写的代码里看到这种情况。总体来说,问题在于大多数的#import语句应该只写在 .m 文件里,而不应该写在 .h 头文件里。
如下面的例子。
#import "MyOtherClass.h" @interface MyClass : NSObject @property (nonatomic, strong) MyOtherClass property; @end
你可以改写代码如下,然后在类的 implementation 文件 yourMyClass.m 中再去 #import MyOtherClass.h 头文件。
@class MyOtherClass; @interface MyClass : NSObject @property (nonatomic, strong) MyOtherClass property; @end
@class MyOtherClass的写法是类的前向声明(forward class declaration)。
这样写的益处良多。用类的前向声明来代替 #import 头文件可以提高编译速度,可以避免循环#import,还可以让你的头文件更轻盈——本该如此。
(未完待续)
本文翻译自:Structuring Modern Objective-C 译者:Ley,戴仓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