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范式(1NF):字段具有原子性,不可再分。(所有关系型数据库系统都满足第一范式数据库表中的字段都是单一属性的,不可再分)
2.第二范式(2NF)是在第一范式(1NF)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即满足第二范式(2NF)必须先满足第一范式(1NF)。要求数据库表中的每个实例或行必须可以被惟一地区分。通常需要为表加上一个列,以存储各个实例的惟一标识。这个惟一属性列被称为主关键字或主键。
3.满足第三范式(3NF)必须先满足第二范式(2NF)。简而言之,第三范式(3NF)要求一个数据库表中不包含已在其它表中已包含的非主关键字信息。
>所以第三范式具有如下特征:
>>1. 每一列只有一个值
>>2. 每一行都能区分。
>>3. 每一个表都不包含其他表已经包含的非主关键字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