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量的命名规则
1 变量已字母或者下划线开头,变量的构成为变量,字母,下划线 |
2 变量在有效的范围内必须是唯一的 |
3 在Bash中,变量的的默认类型都是字符串 |
4 变量的长度不可超过255个字符 |
变量的分类
自定义变量 | 用户自己定义的变量 |
环境变量 | 主要保存的是和系统操作环境相关的数据。变量可以自己定义,但是对系统生效的变量名与变量作用是固定的 |
位置参数变量 | 只要向脚本中传递参数与数据的,变量不能自定义,变量作用是固定的 |
预定义数据 | 是BASH中已经定义好的数据,变量名不能自定义,变量的作用是固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