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读这本书之前,我对于编程的理解就只是编写代码,想到什么就编写什么,根本没有任何的目的性,没有任何的规划可言。
每次如果修改不当的化,都会让整个代码崩溃,很是无奈。当读完这本书(散文)后,我有很大的感触。
通过第一章 编程的精义 的阅读,我认识到编程不仅仅是简单的敲代码,还有更深层次的东西。就拿第一章所举的愚公移山的例子来说,通过一个简单的例子,把编程简单化,基础化。编程的根本就变成了顺寻,分支和循环三个大的结构。这就是编程的精义。还有就是作者所提的能不能学会编程的问题,给我有很深的印象,当你熟悉一门语言后,你会发现编程语言只有喜欢与不喜欢的问题,没有会与不会的问题。不要认为自己学不会编程,任何人都能学会编程。
第二章给我最大的印象就是做事不能太勤快,当然这个勤快是加引号的。作者说:是懒人造就了方法。通过本章的阅读,我很认同这一点。在我看来,想要偷懒的"懒人"比那些“勤快”的人更具创造性,如果你想要偷懒,就必须要创造出新的方法,方式。这样,提高工作的效率,“懒人”偷懒的目的也就达成了,而公司效率提高,也是管理者乐意见到的,对于这种“偷懒”行为,也就默许。反之,如果是一个勤快人,不辞辛苦的去用很low的方法解决问题,虽说问题解决了,但浪费了更多的时间精力,对于个人,公司都百害而无一利。所以,做一个“懒人”,不要过分勤快。
其次,对于
程序 = 算法 + 结构 + 方法
我也有很大感触,程序的最新定义,是时代在进步的结果,是程序员自我跟新的结果。程序不再简单由算法和结构所组成,还要由方法,三者缺一不可,当我在做编程项目时,这几项也是最为重要,缺一不可的环节。
对于第三章的团队管理的理解有些模糊,总的来说就是管理者要由担当,敢于承担责任,出问题要敢于在自己身上找原因,要不怕死,不怕苦,并且要允许员工能犯错。
余下几章:
我感觉:”管理者最大的能力体现在将技术开发者与客户沟通在一起,客户往往不会懂得C Language和UML,同样的开发人员也不会去分析市场需求和项目可行性,管理者需要做的是找到一条链接两者的路线,通过最简沟通来提高项目实现的可能性,流于形式的沟通不可取,那是在增加成本还一事无成。作为一名管理者,必须要考虑到成本问题,沟通和成本问题是从技术到经营角色转变的重大体现。当你在思考成本问题时就会使整个项目变得更加精简,可以最大化的提高效益。“ 这段话对于管理者的职能有很好解释。我认为有必要记下来。
大道至简,越是简单的东西往往越接近本质,所以软件工程也是简单的,其本质无非就是工具、方法、过程、实现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