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GB 51348-2019
标准名称: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含条文说明)
英文名称:Standard for electrical design of civil buildings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2019-11-22
实施日期:2020-08-01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标准:JGJ 16-2008
标准格式:PDF
文件页数:796页
起草单位: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市建筑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悉地(北京)国际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避雷装置安全检测中心、上海市防雷中心、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ABB、(中国)有限公司、上海高桥电缆集团有限公司、通用(天津)铝合金产品有限公司、沈阳斯沃电气有限公司、沈阳宏宇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华凌电缆有限公司
起草人员:王金元、孙兰、成彦、郭晓岩、李朝栋、于信涛、田英策、陈琪等
标准简介:
为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整体美观、维护管理方便,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单体及群体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不适用于燃气加压站、汽车加油站的电气设计。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体现以人为本,对电磁污染、声污染及光污染采取综合治理,达到环境保护相关标准的要求,确保人居环境安全。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的系统配置水平,应与工程的功能要求和使用性质相适应。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采用成熟、有效的节能措施,合理采用分布式能源,降低能源消耗,促进绿色建筑的发展。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选择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产品,亦可采用国际先进标准且满足工程需求的产品。严禁使用已被国家淘汰的产品。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采用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