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象类的概念
在面向对象的概念中,所有的对象都是通过类来描绘的,但是反过来,并不是所有的类都是用来描绘对象的,如果一个类中没有包含足够的信息来描绘一个具体的对象,这样的类就是抽象类。
方法功能声明相同,但方法功能主体不同。那么这时也可以抽取,但只抽取方法声明,不抽取方法主体。那么此方法就是一个抽象方法。
当定义了抽象函数的类也必须被abstract关键字修饰,被abstract关键字修饰的类是抽象类。
二.抽象类和抽象方法的定义
//抽象方法定义的格式: public abstract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参数); //抽象类定义的格式: abstract class 类名 { }
//研发部员工 abstract class Developer { public abstract void work();//抽象函数。需要abstract修饰,并分号;结束 } //JavaEE工程师 class JavaEE extends Developer{ public void work() { System.out.println("正在研发淘宝网站"); } } //Android工程师 class Android extends Developer { public void work() { System.out.println("正在研发淘宝手机客户端软件"); } }
三.抽象类的特点
1.抽象类和抽象方法都需要被abstract修饰。抽象方法一定要定义在抽象类中。
2.抽象类不可以直接创建对象,原因:调用抽象方法没有意义。
3.只有覆盖了抽象类中所有的抽象方法后,其子类才可以创建对象。否则该子类还是一个抽象类。
之所以继承抽象类,更多的是在思想,是面对共性类型操作会更简单。
四.抽象类总结
1. 抽象类不能被实例化,如果被实例化,就会报错,编译无法通过。只有抽象类的非抽象子类可以创建对象。
2. 抽象类中不一定包含抽象方法,但是有抽象方法的类必定是抽象类。
3. 抽象类中的抽象方法只是声明,不包含方法体,就是不给出方法的具体实现也就是方法的具体功能。
4. 构造方法,类方法(用static修饰的方法)不能声明为抽象方法。
5. 抽象类的子类必须给出抽象类中的抽象方法的具体实现,除非该子类也是抽象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