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使用 MySQL 的过程中,MySQL 自带的函数可能完成不了我们的业务需求,这时候就需要自定义函数。
自定义函数是一种与存储过程十分相似的过程式数据库对象。它与存储过程一样,都是由 SQL 语句和过程式语句组成的代码片段,并且可以被应用程序和其他 SQL 语句调用。
自定义函数与存储过程之间存在几点区别:
- 自定义函数不能拥有输出参数,这是因为自定义函数自身就是输出参数;而存储过程可以拥有输出参数。
- 自定义函数中必须包含一条 RETURN 语句,而这条特殊的 SQL 语句不允许包含于存储过程中。
- 可以直接对自定义函数进行调用而不需要使用 CALL 语句,而对存储过程的调用需要使用 CALL 语句。
创建自定义函数
可以使用 CREATE FUNCTION 语句创建自定义函数。
语法格式如下:
CREATE FUNCTION <函数名> ( [ <参数1> <类型1> [ , <参数2> <类型2>] ] … ) RETURNS <类型> <函数主体>
语法说明如下:
<函数名>
:指定自定义函数的名称。注意,自定义函数不能与存储过程具有相同的名称。<参数><类型>
:用于指定自定义函数的参数。这里的参数只有名称和类型,不能指定关键字 IN、OUT 和 INOUT。RETURNS<类型>
:用于声明自定义函数返回值的数据类型。其中,<类型>
用于指定返回值的数据类型。<函数主体>
:自定义函数的主体部分,也称函数体。所有在存储过程中使用的 SQL 语句在自定义函数中同样适用,包括前面所介绍的局部变量、SET 语句、流程控制语句、游标等。除此之外,自定义函数体还必须包含一个RETURN<值>
语句,其中<值>
用于指定自定义函数的返回值。
在 RETURN VALUE 语句中包含 SELECT 语句时,SELECT 语句的返回结果只能是一行且只能有一列值。
若要查看数据库中存在哪些自定义函数,可以使用 SHOW FUNCTION STATUS 语句;若要查看数据库中某个具体的自定义函数,可以使用 SHOW CREATE FUNCTION<函数名> 语句,其中<函数名>
用于指定该自定义函数的名称。
使用自定义函数
成功创建自定义函数后,就可以如同调用系统内置函数一样,使用关键字 SELECT 调用用户自定义的函数,语法格式为:
SELECT <自定义函数名> ([<参数> [,...]])
修改自定义函数
可以使用 ALTER FUNCTION 语句来修改自定义函数的某些相关特征。若要修改自定义函数的内容,则需要先删除该自定义函数,然后重新创建。
删除自定义函数
自定义函数被创建后,一直保存在数据库服务器上以供使用,直至被删除。删除自定义函数的方法与删除存储过程的方法基本一样,可以使用 DROP FUNCTION 语句来实现。
语法格式如下:
DROP FUNCTION [ IF EXISTS ] <自定义函数名>
语法说明如下。<自定义函数名>
:指定要删除的自定义函数的名称。IF EXISTS
:指定关键字,用于防止因误删除不存在的自定义函数而引发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