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EF0是对系统的功能建模方法,IDEF3是对系统的过程建模方法。由于系统的功能与过程建模都属于系统行为特征的描述,所以在实际应用中往往是IDEF0与IDEF3相互补充,相互配合,共同完成系统的行为建模的。但是IDEF规范并没有对IDEF0与IDEF3之间的关系进行明确的说明和定义,倒是有一些人在用过之后对二者的关系做了一些阐述。
如陈禹六教授认为:IDEF3解决了IDEF0不能反映时间和时序的问题,因此可以和仿真软件相结合,用来检验过程的合理性并指导过程重构,实现优化。
也有认这样叙述二者间的关系:
IDEF3方法是一种处理描述捕获技术,用于设计侧重于理解和分析行为的处理顺序和协同关系的处理模型。这种建模技术作为与IDEF0相关的处理建模方法,在美国军方赢得了广泛的承认。IDEF0方法不关心行为的时序关系,只描述行为“是什么?”的问题,而IDEF3方法要具体描述“行为是怎样发生的?”
可我还是不太理解为什么说IDEF0不能反映时序关系?
我认为IDEF0不仅对系统的单个功能进行定义,还定义了系统的数据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我觉得IDEF0定义的功能间的关系也反映了功能执行的先后关系,至少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种时序关系的。比如:控制箭头,就代表功能之间的控制关系,数据箭头则代表功能之间数据供需关系,如果一个功能需要的数据没有生成,这个功能显然是不能执行的,这不也说明了功能执行的次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