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构成三层次记忆口诀
2012-02-17 来源:为你辩护网 浏览次数:232
众所周知,犯罪构成“四要件”和犯罪构成“三层次”(“三阶层”)都是分析具体刑事案件的辅助性工具。犯罪构成四要件是指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 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构成“三层次”是指犯罪构成要件该当性(符合性)、违法性和有责性。长期以来,在我国刑事司法审判实践中,法官习惯于使用传统的四 要件方法来分析案件。而三阶层的判断模式具备逻辑严谨、周密,更符合刑事法治的基本精神等优点。按照北京大学陈兴良教授的说法:三阶层体系更能锻炼初学者 的逻辑思维,使其考虑案件“复杂化”,而不是像四要件那样简单化。为此,将犯罪构成“三层次”各项因素编成口诀,以便于记忆。
全文:
该当违法和有责,三个层次要记得。
该当定型又抽象,主体对行结因果。
主体自然加单位,一般特殊要把握。
对象是人或者物,行为客体不错过。
行为作为不作为,结果多样又灵活。
因果关系很客观,介入因素细琢磨。
违法客观又具体,阻却事由特别多。
防卫避险和法令,业务自救加承诺。
年龄精神醉聋哑,故意过失才有责。
目的动机认识错,期待可能缺不得。
解释:
犯罪构成三层次包括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该当性就是指刑法规定的犯罪类型,要考虑主体、对象、行为、结果、因果关系等因素。主体可能是自然人,也可能 是单位;可能是一般主体,也可能是特殊主体。行为客体就是对象,可能是人,也可能是物。行为可能是作为,也可能是不作为。犯罪结果是多样的,包括物质性结 果与非物质性结果,直接结果与间接结果等。因果关系是个很复杂的课题,要认真研究。违法性是客观的,也是具体的,违法阻却事由包括: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法令行为、正当业务行为、自救行为和被害人承诺。有责性要考虑年龄、精神状况、醉酒、聋哑、故意、过失、目的与动机、违法性认识错误、期待可能性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