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6 标点符号
语法
1、以下之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语义
2、一个标点符号是一个符号(symbol),具有独立的语法上和语义上的意义。依赖于上下文,它可以指定要被执行的一个操作(这依次可以产生一个值或一个函数指派符,产生一个副作用,或是某个这些的结合),在这种情况下它被认作为一个操作符(操作符的其它形式也存在于某些上下文中)。一个操作数是一个操作符所操作的一个实体。
3、在语言的所有方面,以下六个标记[注:这些标记有时称为“双字符符号”。]
<: :> <% %> %: %:%:
行为分别与以下六个标记相同
[ ] { } # ##
除了它们的拼写不同外。[注:从而 [ 与 <: 在被“字符串化”时,行为是不同的(见6.10.3.2),但其它方面可以被自由换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