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中语句最后的分号是可以缺省的,那为何要使用javascript:;
而不是javascript:
呢?
是习惯还是规范,我疑惑了!
具有代码洁癖的coder们,没事多写一个分号,圣洁的精神世界杯玷污了,怎么能忍受的了呢?这又不是多多语句,不写分号可能会出现意想不到的情况!
像我这种懒到手抽筋,多写一个字符都会难受到满地打滚的人,实在是想不过来啊想不过来!
或许只因我是个小白,巴神的世界我不懂。
我使用href="javascript:"
很多年了,一直都是惴惴不安地使用,因为别人都是href="javascript:void(0);"
,是不是因为href="javascript:"
有什么潜在的问题?比方说影响性能?
求指点,求吐槽!
本文参考张旭鑫的文章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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