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暴露问题是对项目验收最起码的尊重!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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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引言:

    本文的项目验收指乙方完成甲方任务书中的所有任务,交付甲方运行验收。一般验收标准包括:功能达标、性能达标。本文的项目不具备通用性。

    2个周(含周末)的项目验收,累、疲惫、心力憔悴自是不必说。临近收尾之际,想想15天的全程经历。 由于测试介入晚、没有充分测试、项目交付节点临近,等等……这样、那样的原因会导致项目功能或者性能达标。

    验收阶段越发体会到:暴露问题是对项目验收最起码的尊重!不要遮遮掩掩,问题暴露的越早,解决问题的成本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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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将近期的思考总结如下:

    1、程序员发现了问题,但是不第一时间说出来,是什么样的心境?

    1.1 测试部估计测试不到吧。

    程序员或许会说:反正是黑盒测试,逻辑复杂着呢,测试部不一定测出来。 
    正确的思维逻辑应该是: 
    (1)前期有相对充分的需求分析、设计阶段,形成模块设计文档。 
    (2)对应模块的测试人员在项目的开测的前期,与该模块的开发人员就设计文档进行对接,形成初步测试用例,并逐步完善。 
    (3)召集项目开发经理、测试经理、模块开发人员、模块测试人员评审测试用例。这样,基本能做到不漏掉用例。 
    (4)测试实施阶段,除了基础测试外,对于复杂的业务逻辑进行3处左右的发散测试。

    1.2 不好重现或不能重现,挂起吧。

    非必现Bug,没有环境重现、不知道如何重现。就放在那里吧。 
    我返回一句?Bug既然存在,肯定是可以重现的,只是我们不知道重现的方法而已。在没有充分的重现的情况下,你如何确保重现的概率?重现需要的场景考虑全了吗?万一交付的演示的时候,出现了Bug怎么解决? 
    正确的思维逻辑应该是: 
    (1)尽可能设想更多的方式进行重现; 
    (2)总结到已经做的重现环境、思路,在Bug处做好梳理; 
    (3)和技术经理、架构师讨论有没有好的重现、逆向分析方案; 
    (4)以上3步都试过后,再总结下重现的概率,备注下Bug。

    1.3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和其他同事联调出了Bug,非常自信自身负责的模块没Bug。 
    正确的思维逻辑应该是: 
    (1)再次进行对接联调,确认是否是自身代码逻辑的Bug? 
    (2)排除一切和自己相关的障碍,做好充分排查。

    1.4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他也不容易,别影响人家绩效。 
    正确的思维逻辑应该是: 
    (1) 发现了就第一时间暴露给相关开发人员、技术经理等。 
    (2)增强团队意识,不是仅从自己角度考虑问题,而是要有大局观。 
    (3)团队也应该给予一定的激励机制。

    1.5 不着急,过会再告知项目经理或者技术负责人吧。

    过会,过会,就这么拖到了验收。 
    正确的思维逻辑是: 
    (1)第一时间提交Bug库,如:TD,并指派给责任人。拖着很容易被其他事情分散精力。 
    (2)设定不同Bug级别,High、Mid、Low三级,High级别直接邮件抄收项目经理。

    2、为什么不敢说出来?

    2.1 怕受责备。

    其实,完全没有必要。团队的绩效是每个人绩效来维护的。团队负责人对于用于发现关键问题、关键Bug的人往往都是正面激励的。 
    这点,新员工往往顾虑较多。我3年前刚入职时体会更深。没必要怕,Boss不吃人的。

    2.2 害怕领导或自身性格原因,不喜欢说出来。

    总感觉,差不多,应该没事吧?这些小心理作祟,更是耽搁了“治疗”的最佳时机。反而,一旦出了问题,团队负责人往往会因为你的不及时汇报而受到责备和责任追溯。

    3、要勇于暴露问题。

    3.1 暴露问题是对项目验收最起码的尊重!

    要始终坚定的认为: 
    1)任何人都不喜欢有Bug的软件; 
    2)问题终究是要解决的。

    3.2 不要遮遮掩掩,问题暴露的越早,解决问题的成本越低!

    这点有过产品开发、项目实际供给销售的童鞋体会更深些。并且公司的市值越高、客户越多、产品销售的越多,一旦出了Bug,所有客户相同产品都会有相同的Bug。此时的抱怨率、投诉率、产品的忠诚度都会大打折扣。

    试想下,如果前期暴露问题,仅是自身开发的阶段暴露问题,就会扼杀了Bug扩散的“摇篮”,扼杀在萌芽状态。何乐而不为呢?

    4、程序员要学会直面Bug。

    我始终认为:程序员要对自己的Bug负责,甚至终身负责都不会过。这样以后,自测才会充分,场景用例才会充分,而不是代码完了就丢给测试。这是自己对自己编码不负责任的表现。

    并且程序员不要回避Bug。正如我去年所说“真正的程序员,敢于直面多变的需求,敢于正视疑难的B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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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测试再充分也不为过。

    验收阶段,听到甲方领导对其接受人员的要求是“往死里测!”。仔细想想也是很有道理的,这样真正到用户都是充分验收过,Bug率极低的高可用软件。

    小结:

    似乎忽视了由于利益关系不能暴露的问题部分,但这种小技俩,程序员就不必学了吧。

    20161218 20:34 思于家中床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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