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码整洁之道》二


    第二章 有意义的命令

    单个字母或者数字常量是很难在一大堆文章中找出来。比如字母e,它是英文中最常用的字母。长名胜于短名称,搜得到的名称胜于自编的名称。 窃以为单字母的名称仅用于短方法中的本地变量。名称长短应与其作用域大小相对应。

    类名应该是名词或短语,像Customer,Account,避免使用Manager,Processor,Data或者Info这样的类名。类名不应当是动词。方法名应该是动词或动词短语,如postPayment ,deletePage或Save,属性访问、修改和断言应该根据其值来命名,并加上get,set,is这些前缀。
    别扮可爱,耍宝,比如谁知道HolyHandGrenada 函数是干什么的,没错这个名字挺伶俐,但是不过DeleteItems或许是更好的名字。
    每个概念对应一个词。并且一以贯之。 
      在一堆代码中有Controller,又有manager,driver。就会令人困惑。比如DeviceManager和Protal-Controller之间又什么本质区别?
     第三章讲的是函数,说了这么一句话:"Function should do one thing. They should do it well. They should do it only. "(函数只应该做一件事情,把一件事情做好,而且只由它来做这一件事情),听起来很简单的一句话但是要践行这条原则却并不容易,所以我们的代码中才会有很多的坏味道(请参考《重构:改善既有代码的设计》一书的第三章)。事实上,上升一个层次,我们在设计类的时候也应该如此,这是面向对象设计原则中说的单一职责原则(SRP),当我们的代码中出现了冗长的方法或者巨大的类的时候,我们就应该依据职责来对其进行拆分,这样程序的结构才会趋于合理,最终达到"高内聚"的目标。当然,这一章里面还提到很多理念,包括:Command Query Separation(一个方法要么执行某种命令,要么返回查询数据)、DRY(不要重复自己)、Prefer Exceptions to Returning Error Codes(异常优于返回错误码)等。

    总结:

    1.函数的第一规则是要短小,第二条规则是还要更短小。
    2.函数应该做一件事。做好这件事。只做这一件事。
    3.尽量少的函数参数。有两个参数的函数要比一元函数的难懂。如果需要三个或者三个以上的参数应该封装成类了。
    4.不要重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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