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类
(1)在java中有public、protected、private三种显示的修饰符用于控制可见性,package不是显示的修饰符,它是隐含的,即如果在类、变量等前没加显示的可见性修饰符,那它就是package级别的。如果在类的定义中没有指定package,那么java会把它放在缺省包中,一般来说这个缺省的包就是当前目录。
(2)在子类中的方法如果重载了父类的方法,那么该方法的可见级别应更底或者相同,如父类中的方法是public,那么子类中方法必须是public。
(3)在java中,一般来说,变量成员最好是private,对它们的访问可以通过public的方法,在这些方法中可以做些控制以保证数据的一致性。这些方法名一般以get和set做为前缀。
2. 包
包名一般为小写,而类名的第一个字母一般为大写,这样在引用时,可以明显的分辨出包名和类名。如果在类的定义之前没有使用package定义包名,那么该类就属于缺省的包。
2.1 Hello Package
首先通过一个简单的package的定义来学习package的使用:
package testPackage;
public class Tes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mNode node = new mNode();
node.print("hello");
}
}
说明:
(1) 使用package关键字指明类所在的包;
(2) package语句必须在文件的最前面;
(3) 编译时可使用javac –d . Test.java自动产生包需要目录;
(4) 可以使用java testPackage.Test来执行编译后的代码;
2.2 包的几个作用:
(1) 可以更好的组织类,包与文件夹类似,文件夹可以将不同的文件放在同一个文件夹中,而包也可以将不同的类文件放在同一包中;
(2)减少类名的冲突问题,这也与文件夹类似,同一文件夹中的文件不能重名,不同文件中的文件可以重名,同一包中的类名不能重复,不同包中的类名可以重复;
(3) 对包中的类起了一定的保护作用,详见java的访问控制;
2.3 import的使用
(1) 直接引用指定的类,如import java.util.Vector;
(2) 引用一个包中的多个类,如importjava.awt.*。更确切的说,它并不是引用java.awt中的所有类,而只引用定义为public的类,并且只引用被代码引用的类,所以这种引用方法并不会降低程序的性能;
(3) *号代替类名,在不能代替包名,如importjava.awt.*,只引用java.awt下的类,而不引用java.awt下的包;
(4) import java.awt.F*,这种使用方法是错误的;
(5) import语句在所有类定义之前,在package定义之后;
(6) import只告诉编译器及解释器哪里可以找到类、变量、方法的定义,而并没有将这些定义引入代码中;
2.4 包中类的使用
有以下几种机制可以使用包中的类:
(1)如果要使用的类是属于java.lang包的,那么可以直接使用类名来引用指定的类,而不需要加上包名,因为包java.lang不用显示使用import,它是缺省引入的;
(2)如果要使用的类在其它包(java.lang除外)中,那么可以通过包名加上类名来引用该类,如java.awt.Font
(3) 对于经常要使用的类(该类在其它包中),那么最好使用import引用指定的包,如java.awt.*
(4) 如果import引入的不同的包中包含有相同的类名,那么这些类的使用必须加上包名
(5) 接口也可以属于某个包,也可以使用import引入其它包中的类和接口
public,protected,private,static,什么时候用,为什么要用,怎么用
每个类都创造了有自己的名字空间,指方法和变量可以知道彼此的存在,可以使用。
public类不但可以被同一程序包中的其它类使用,别的程序包中的类也可以使用;
变量和方法的修饰字public、protected、private:
public:任何其他类、对象只要可以看到这个类的话,那么它就可以存取变量的数据,或使用方法。
protected变量和方法:
如果一个类中变量或方法有修饰字protected,同一类、同一包可以使用。不同包的类要使用,必须是该类的子类,可以存取变量或调用。
同包的类
不同包但是是子类
private不允许任何其他类存取和调用;
当子类中的变量名与父类的相同,原来的变量被遮盖。
方法的覆盖(overriding)和重载(overloading)。子孙类中定义的方法和祖先类中某个方法同名、同参数行,则祖先类中的该方法被覆盖;方法的重载是指一个对象的多态性,即多个方法用相同的名称,但参数行不同。
final:
final在方法之前,防止该方法被覆盖;
final在类之前,标是该类不能被继承;
final在变量之前,定义一个常量。
static:
在变量或方法之前,表明它们是属于类的;
静态变量在各实例间共享,如果是public静态变量,则其它类可以不通过实例化访问它们;
静态方法称为类的方法,因此不用实例化即可调用(面向过程)
一个对象的方法可以访问对象的数据成员,尽管不属于方法的局部变量;一个类的方法只能访问自己的局部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