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就是 20/80 法则的核心精神 —— 要满足 80% 的 TA,你只需要花 20% 的功夫。但要满足剩下那 20%,你还需要多做 4 倍的事情。在大众市场,由于不能放弃任何一个 TA,所以你就这样花了 5 倍的力气去满足每一个人,饮料店要提供数十种选项,每一种还可以再继续客制化,餐厅也要提供 80 种菜色,另外再提供 20 种饮品。
但在网络上,你根本不需要这么做。你需要讨好的,就只是中间的那 80% 而已。因此你可以更专注在核心的功能之上,也可以更快的确定到底有没有帮使用者解决很痛的问题。所谓的 Minimum Viable,就是这个意思。所以,别再想万一了,专注在 80% 使用者需要的 20% 东西,然后赶快找到「一万」个爱你的 TA,那才是更重要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