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lphi的书说,property是Delphi的新发明。看看它的实现方式:
private
age: Integer;
Function GetAge:Integer;
Procedure SetAge(const Value:Integer);
public
property Age:Integer read age write age;
implementation
Function GetAge:Integer
begin
result := age;
end;
Procedure 类名.SetAge(const Value:Integer)
begin
if (Value = age) then exit;
age = Value;
end;
......
请看,和C#的filed何其相似啊,只不过在C#中是使用get、set访问器来实现的而已。
在java和c++中,都没有实现这种特性。如果要完成对类中的私有变量的读写,只能是自定义get和set方法。调用的时候,也是调用这些方法。而在delphi中,可以直接读写property,同样的在C#中则直接调用field。
同样的,在delphi里,property不能作为参数传递给procedure;而在C#中,field也是不能作为参数传递给方法的。何其相似啊!
想来也不奇怪,我记得delphi的创始人(我忘记名字了,呵呵),就是被微软从inprise挖去的,然后又主持了.Net的开发。所以借鉴delphi的一些特性,也是顺其自然的事吧。
C#是一门新语言,然而正因为其新,出生在c++、java以及delphi之后,所以才能借鉴他们的优势;更因为新,所以可以摒弃遗老的气息,显得魅力非凡。
说实话,我在打前面那段delphi代码才是痛苦,大小写老是出错,冒号也总是忘了加,真是痛苦。不过这和习惯有关,而和语言无关。习惯了c#,自然喜欢c#的很多好处了。
btw:在看delphi的这本书时,将property翻译为特性。所以当我最初看到的时候,还以为是近于C#的attribute呢。关于property和attribute在翻译的时候老是容易混淆。个人认为,最好是不要翻译成汉语,实在要翻译,我推荐将property翻译为“属性”,而将attribute翻译为“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