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查了一下,广告简介在国家版权局的网站上有,我想说的是,这个广告没有说明为什么盗版就是绝路,就告诉受众一个结论,典型的填鸭教育,而且动画制作仍然是七八十年代的风格,又看到
2003年,中国政府在版权保护的宣传工作方面更加重视面向公众与社会的宣传普及。5月初,国家版权局制作了"盗版绝路、请勿前行"和"支持正版软件"两条电视公益广告,于5月底6月初分别在中央电视台和北京、上海、天津、山东、江苏、吉林、福建、广东、四川、内蒙、湖南等地电视台播放。9月,为配合打击盗版软件专项治理行动,国家版权局制作了两种反盗版公益宣传海报,并分发全国各地版权局组织张贴。同时,国家版权局继续保持与国内外媒体的合作关系,在国内中央级媒体发布近200条消息。各地方的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在日常的宣传工作中同样采取了多种形式,开展面向社会的普及性宣传。
三年了,一条传播意义微乎其微的老广告,还在上海的公交移动电视上播出!
在上海这样的"国际大都市",城市的公益宣传,大多数设计手法陈旧、口号化,而且占据了城市的很多位置,污染"市容",玷污视觉。
优秀的公益宣传也有,像地铁里安全遇险动画广告――悟空和八戒的动画形象很出色,制作也精良,还有上海举行的特殊运动会的平面广告,等等,但相对来说,好的实在太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