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构造方法
构造方法负责对象的初始化工作,为实例变量赋予合适的初始值。必须满足以下的语法规则:
- 方法名与类名相同;
- 不要返回类型(例如return、void等);
- 不能被static、final、native、abstract和synchronized修饰,不能被子类继承。
例如以下例子:
1.1. 默认构造方法
默认构造方法时没有参数的构造方法,分为
a.隐含的默认构造方法:public ClassName(){}
b.程序显示定义默认构造方法:public Employee(){this("无名氏");}
可以调用ClassName类的默认构造方法来创建对象,没有默认构造方法则不合法,例如:
1.2. 重载构造方法
通过new创建一个对象后,在不同的条件下,对象可能会有不同的初始化行为,可以通过重载构造方法来表达对象的初始化行为。具体参考this关键字的用法。
1.3. 子类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
父类的构造方法不能被子类调用,可以通过super语句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例如:
用super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1. 子类的构造方法中不能直接通过父类的方法名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使用super语句;
2. 加入在子类的构造方法中有super语句,它必须作为构造方法的第一条语句(同this语句);
1.4. 构造方法的作用域
- 当前类的其他构造方法通过this语句调用;
- 当前类的子类的构造方法通过super语句调用;
- 在程序中通过new语句调用。
1.5. 构造方法的private访问级别
构造方法为private级别时,意味着只能在当前类中访问它:当前类的其他构造方法中可以通过this语句调用,此外还可以在当前类的成员方法中使用new调用。
以下场合中,可以把类的所有构造方法声明为private:
- 这个类中仅仅包含一些供其他程序调用的静态方法,没有任何实例方法。
- 禁止这个类被继承。声明为private后,如果定义了它的子类,子类的方法中无法调用父类的任何构造方法。
- 类需要把构造自身实例的细节封装起来,不允许其他程序通过new语句创建这个类的实例。提供静态方法。
Java中类的方法分为类方法(用static修饰,也叫静态方法)和实例方法(没有用static修饰,也叫非静态方法),这两种方法之间有什么区别呢?
一. 实例方法
当类的字节码文件加载到内存中时,类的实例方法并没有被分配入口地址,只有当该类的对象创建以后,实例方法才分配了入口地址。从而实例方法可以被类创建的所有对象调用,还有一点需要注意,当我们创建第一个类的对象时,实例方法的入口地址会完成分配,当后续在创建对象时,不会再分配新的入口地址,也可以说,该类的所有对象共享实例方法的入口地址,当该类的所有对象被销毁,入口地址才会消失。
二. 类方法
当类的字节码文件加载到内存,类方法的入口地址就会分配完成,所以类方法不仅可以被该类的对象调用,也可以直接通过类名完成调用。类方法的入口地址只有程序退出时消失。
因为类方法的入口地址的分配要早于实例方法的入口地址分配时间,所有在定义类方法和实例方法是有以下规则需要遵循:
1. 在类方法中不能引用实例变量
实例变量的定义类似实例方法,没有用static修饰的变量,实例变量的创建与实例方法的创建相同,也是在类的对象创建时完成,所以在类方法中是不能引用实例变量的,因为这个时候实例变量还没有分配内存地址。
2. 在类方法中不能使用super和this关键字
这是因为super和this都指向的是父类和本类的对象,而在类方法中调用的时候,这些指代的对象有可能都还没有创建。
3. 类方法中不能调用实例方法
原因同1。
与类方法相比,实例方法的定义就没有什么限制了:
1. 实例方法可以引用类变量和实例变量
2. 实例方法可以使用super和this关键字
3. 实例方法中可以调用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