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职责原则:
开放封闭原则:
这个原则其实有两个特征,一个是“对于扩展时开放的”,另一个是“对于更改时封闭的”。
“我们在做任何系统的时候,不能指望系统一开始需求确定,就再也不会变化,这是不现实的。既然需求一定会变化,如何应对变化时,设计的软件可以相对容易修改,不至于说,新需求一来,就把整个程序推倒重来。怎样的设计才能面对需求的改变却可以保持相对稳定,从而使得系统可以在第一个版本以后不断推出新的版本呢?”
设计软件要容易维护有不容易出问题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多扩展,少修改。开放封闭原子的意思就是说,设计的时候,时刻要考虑,尽量让这个类足够好,写了就不要去修改了,如果新的需求来,我们增加一些类就好了,原来的代码能不动就不懂。但是无论多么的封闭,都会存在一些无法对之封闭的变化。既然不可能完全封闭,设计人员必须对于他设计的模块应该对哪种变化封闭做出选择。他必须先猜出最有可能变化的种类,然后构造抽象来隔离那些变化。但是变化时很难预测的,但我们可以在发生小变化时,就及早去想办法应对发生更大变化的可能。也就是等到变化发生时立即采取行动。
在我们最初编写代码时,假设变化不会发生。当发生变化时,我们就创建抽象来隔离以后发生的同类变化。面对需求对程序的改动是增加新代码进行的,而不是改现有的代码。这是开放封闭原则的精神所在。
开放封闭原则是面向对象的核心所在。遵循这个原则可以带来面向对象技术的巨大好处,可维护、可扩展、可复用、灵活性。开发人员应该进队程序中呈现出频繁变化的那些部分做出抽象,然而,对于程序中的每个部分都刻意地进行抽象同样不是一个好主意。拒绝不成熟的抽象和抽象本身一样重要。
依赖倒转原则:
本节先是通过小菜为妹纸修电脑的例子引出了电脑制造的一个原则:内部封转,明确接口,统一标准。具体说来就是,各个部件的具体实现和制造不尽相同,但是他们都遵循一个接口标准,使得各个部件可以无缝的链接起来;同时在这个接口之上可以进行有限的扩展。电脑配件之间的关系还体现另一个基本原则:强内聚,松耦合。
电脑配件还体现了前面说过两个原则,单一职责原则和开放封闭原则。这里着重强调一个新的原则,叫依赖倒转原则(DIP)(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依赖倒转原则,原话解释是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于抽闲。说白了,就是要针对接口编程,不要对实现编程。回到例子上,主板,cpu等都是针对接口设计的,如果针对实现来设计,内存就要对应到具体的某个品牌的主板,就会出现换内存需要把主板也换了的尴尬。
依赖倒转原则:
A.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底层模块。两个都应该依赖抽象。
B. 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为什么需要依赖倒转?面向对象开发时,为了使得常用代码可以复用,一般都会把这些代码写出许多的函数程序库,新项目中去调用这些底层的函数就可以了。比如数据库访问模块等。问题也出在这里,当有新项目时,发现业务逻辑的高层模块都是一样的, 但客户却希望使用不同的数据库或存储信息的方式。我们希望再次利用这些高层模块,但高层模块与低层模块绑定在一起的,没法复用这些高层模块,这就麻烦了。而如果不管高层还是低层模块,它们都依赖于抽象,具体一点就是借口或者抽象类,只要借口是稳定的,那么任何一个的更改都不用担心受其它受到影响。这就使得无论高层还是低层模块都可以很容易的被复用。
但为什么依赖了抽象的接口或抽象类,就不怕更改呢?这里需要讲到里氏代换原则。具体说来是一个软件实体如果使用的是一个父类的话,那么一定适用于其子类,而且察觉不出父类和子类对象的区别。也就是说,在软件里面,把父类都替换成它的子类,程序的行为没有变化。简单来说,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掉他们的父类型。为什么需要这样呢?只有当子类可以替换掉父类,软件单位的功能不受到影响时,父类才能真正被复用,而子类也能够在父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
迪米特法则:
1.迪米特法则首先强调的前提是在类的结构设计上,每一个类都应当尽量降低成员的访问权限,也就是说,一个类包装好自己的private状态,不需要让别的类知道的字段或行为就不要公开。
2.类之间的耦合越弱,越有利于复用,一个处在弱耦合的类被修改,不会对有关系的类造成波及。也就是说,信息的隐藏促进了软件的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