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整理了一些函数列表, 算是一个宏观的安排; 等以后再碰到一些函数时就可以放置的更有次序一些.
我对函数与类的理解是:
函数是一个功能模块, 类是一个更强大的功能模块; Delphi 已经提供了很多的函数与类, 但很多时候我们却视而不见, 重新"刀耕火种".
曾记得网上有一个 Delphi 行家连续几年开发与升级一个"通配符"相关的函数, 终于有一天他说: 原来 Delphi 有这个函数.
也见过有人大骂 Delphi 连哈希表都没有, 其实只有他不知道而已.
我自己也傻呵呵地实现过 StringOfChar 类似功能的事情, 在这个帖子中:
http://www.cnblogs.com/del/archive/2008/03/12/1101970.html
早就想认真学习几个 Delphi 的类, 看看它的实现过程和实现思路, 以尽早让自己的程序走入正途; 之所以选中 TList 作为开始, 不仅仅是因为它简单、常用, 更主要的原因是: 它是直接由 TObject 派生的.
定义一个继承于 TObject 的类, 有以下三种写法:
我对函数与类的理解是:
函数是一个功能模块, 类是一个更强大的功能模块; Delphi 已经提供了很多的函数与类, 但很多时候我们却视而不见, 重新"刀耕火种".
曾记得网上有一个 Delphi 行家连续几年开发与升级一个"通配符"相关的函数, 终于有一天他说: 原来 Delphi 有这个函数.
也见过有人大骂 Delphi 连哈希表都没有, 其实只有他不知道而已.
我自己也傻呵呵地实现过 StringOfChar 类似功能的事情, 在这个帖子中:
http://www.cnblogs.com/del/archive/2008/03/12/1101970.html
早就想认真学习几个 Delphi 的类, 看看它的实现过程和实现思路, 以尽早让自己的程序走入正途; 之所以选中 TList 作为开始, 不仅仅是因为它简单、常用, 更主要的原因是: 它是直接由 TObject 派生的.
定义一个继承于 TObject 的类, 有以下三种写法:
TMyList = class(TObject) end; TMyList = class end; TMyList = class(TObject);
如果只是在本单元使用, 可以定义在 implementation 区; 但一般要放在 interface 区, 以让其他单元都能使用.
就像定义变量需要冠以 Var、常量需要冠以 Const 一样, 定义一个新的类型需要冠以 Type.
区内所有类型可以共用一个 Type, 若不嫌罗嗦, 每种类型分别冠以 Type 也无不可.
下面的例子中的 TMyList 类就定义在 interface 区 TForm1 类的后面, 因为它们没有依存关系, 前后无所谓.
尽管我们没有给这个类添加任何功能, 因为它继承于 TObject, 并且 TObject 没有 private 区, 所以现在 TMyList 已拥有 TObject 同样的功能(但 Delphi 认为, 它们已经不是一个类型了).
unit Unit1; interface uses Windows, Messages, SysUtils, Variants, Classes, Graphics, Controls, Forms, Dialogs, StdCtrls; type TForm1 = class(TForm) procedure FormCreate(Sender: TObject); end; {自定义的 TMyList 类} TMyList = class(TObject) end; var Form1: TForm1; implementation {$R *.dfm} procedure TForm1.FormCreate(Sender: TObject); var myList: TMyList; {声明一个 TMyList 类的变量} begin myList := TMyList.Create; ShowMessage(myList.ClassName); {TMyList} myList.Free; end;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