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面向过程编程(POP)
面向过程:分析出解决问题所需要的步骤,然后用函数把这些步骤一步一步实现,使用的时候再一个一个的依次调用就可以了。
例如:把大象装进冰箱(面向过程,就是按照我们分析好的步骤,按照步骤解决问题)
1. 打开冰箱门,
2. 把大象装进去,
3. 关上冰箱门
2. 面向对象编程(OOP)
面向对象:是把事务分解成为一个个对象,然后由对象之间分工与合作。
例如:把大象装进冰箱(面向对象是以对象来划分问题,而不是步骤)
先找出对象,并写出这些对象的功能:
1. 大象 (对象)
- 进去
2. 冰箱 (对象)
- 打开
- 关闭
3.使用大象和冰箱的功能
3. 面向对象特性
在面向对象程序开发思想中,每个对象都是功能中心,具有明确分工。
面向对象编程具有灵活,代码复用,容易维护和开发的优点,更适合多人合作的大型软件项目。
面向对象的特性:
- 封装性(封装代码)
- 继承性(继承父类对象)
- 多态性(同一个对象,在不同的时刻,体现不同的状态)
4. 面向过程 和 面向对象 的对比
面向过程:(简单,步骤明确的项目)
优点:性能比面向对象高,适合跟硬件联系很紧密的东西,例如单片机就采用面向过程编程。
缺点:没有面向对象易维护、易复用、易扩展。
面向对象:(适用大型,多人合作的项目)
优点:易维护、易复用、易扩展,由于面向对象有封装,继承,多态性的特性,可以设计出低耦合的系统,使系统 更加灵活,更加易于维护。
缺点:性能比面向过程低。
5. ES6 中的类和对象
面向对象更贴近我们的实际生活,可以使用面向对象描述现实世界事物,但是事物分为 具体的事物 和 抽象的事物 。
例如:
手机 抽象的(泛指的)
我手里的华为手机 具体的(特指的)
面向对象的思维特点:
1. 抽取(抽象)对象共用的属性和行为组织(封装)成一个类(模板)
2. 对类进行实例化,获取类的对象
面向对象编程我们考虑的是有哪些对象,按照面向对象的思维特点,不断的创建对象,使用对象,指挥对象做事情。
5.1. 对象
现实生活中:万物皆对象,对象是一个具体事物,看得见摸得着的实物,例如,一本书,一辆汽车,一个人可以是”对象“,一个数据库,一张网页,一个与远程服务器的连接也可以是"对象"。
在 JavaScript 中,对象是一组无序的相关属性和方法的集合,所有的事物都是对象,例如字符串,数值,数组,函数等。
对象是由属性和方法组成的:
属性:事物的特性,在对象中用属性来表示(常用名词)
方法:事物的行为,在对象中用方法来表示(常用动词)
5.2 类 class
在 ES6 中新增加了类的概念,可以使用 class 关键字声明一个类,之后以这个类来实例化对象。
类:抽象了 对象 的 公共部分,它泛指某一大类(class)
对象:特指某一个通过 类 实例化 一个具体的对象。
创建类:
语法:
class name{
// class body
}
创建实例:
var xx = new name();
注意:类必须使用 new 实例化对象
(1)通过 class 关键字创建类,类名还是习惯性定义首字母大写
(2)类里面有个 constructor 方法 (构造函数),用来传递参数,同时返回实例对象
(3)constructor 函数 只要 new 生成对象实例时,自动调用该方法。如果不写这个函数,类内部会自动生成这个函数。
(4)生成实例 new 不能省略
(5)最后注意语法规范,创建类 类名后面不要加小括号,生成实例 类名后面加上小括号,构造函数不需要加 function(类里面都不需要加 function)
类中添加共有方法(注意)
(1)类里面所有的函数不需要写 function
(2)多个函数方法之间不需要添加逗号分隔
6. 继承
现实中的继承:子承父业,比如我们都继承了父亲的姓。
程序中的继承:子类可以继承父类的一些属性和方法。
6.1 extends 关键字
语法:
class Father{ // 父类
}
class Son extends Father{ // 子类继承父类
}
6.2 super 关键字
1.super 关键字用于访问和调用对象父类上的函数,可以调用父类的构造函数,也可以调用父类的普通函数,就可以实现,子类中的数据传递给父类,父类中的方法就可以使用子类中的数据了。
总的来说,父类和子类 只能使用自己类中的数据,如果父类想使用子类的数据,只能使用 super 把子类中的数据传递给父类。
2.super 调用父类中的普通函数:
super.方法名(); // super.say(); 调用父类普通函数 say();
3.继承中的属性或者方法查找原则:就近原则
(1)继承中,如果实例化子类输出一个方法,先看子类有没有这个方法,如果有就先执行子类里面的。
(2)继承中,如果子类里面没有,就去查找父类有没有这个方法,如果有,就执行父类的这个方法(就近原则)
4. 子类在继承父类方法的同时,也可以扩展其他方法
调用父类方法 super 必须放在子类 this 之前调用,否则报错
5. 注意点:
1.类里面的共有的属性和方法一定加 this 使用
一些共有属性和方法,在使用时,前面必须加 this ,这个属性和方法属于实例对象,而 this 指向的就是这个实例对象
2.在ES6中类没有变量提升,所以必须先定义类,才能通过类实例化对象。
3. 类里面 this 指向问题
4. constructor 里面的this 指向实例化对象,方法里面的 this 指向这个方法的调用者。
案例:
var that;
class Star{
constructor(uname,age){
that = this;
this.uname = uname;
this.age = age;
this.sing(); //sing 方法加上括号,就会立马调用
// this.btn = document.querySelector("button");
// 这里如果给 sing 方法加上括号,就会立马调用(这里需要点击时才调用 sing 方法,所以不给 sing 加括号)
// this.btn.onclick = this.sing; // 返回的是 undefined 因为btn 没有 uname ,使用全局变量后,返回的是 实例化的uname:刘德华
// 这里如果 点击按钮 想使用 constructor 的 uname ,先定义一个全局变量,把constructor 里面的 this 传递给全局变量(这里定义的是 that ),全局变量在任何地方都可以使用。
}
sing(){
// 这个 sing 方法里面的 this 指向的是 btn 这个按钮,因为这个按钮调用了这个函数
console.log(that.uname);
}
dance(){
// 这个 dance 里面的 this 指向的是实例对象 ldh ,因为 ldh 调用了这个函数
console.log(this.uname); // ldh
}
}
var ldh = new Star("刘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