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纲:
子类可以继承父类的非私有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不是以private关键字修饰的)作为自己的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但是,如果子类中声明的成员变量与父类的成员变量同名,则子类不能继承父类的成员变量,此时橙子类的成员变量隐藏了父类的成员变量.如果子类中声明的成员方法与父类的成员方法同名,并且方法的返回值及参数个数和类型也相同,则子类不能继承父类的成员方法,此时子类的成员方法重写了父类的成员方法.这时,如果想在子类中访问父类中被子类隐藏的成员方法或变量,就可以使用super关键字.super主要有一下两种用途:
1.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
子类可以调用由父类声明的构造方法.但是必须是在子类的构造方法中使用super关键字来调用.
语法格式:super([参数列表]);
如果父类的构造方法中包括参数,则参数列表为必选项,用于指定父类构造方法的入口参数.
2.操作被隐藏的成员变量和被重写的成员方法
如果想在子类中操作父类中被隐藏的成员变量和被重写的成员方法,也可以使用super关键字.
语法格式:
super.成员变量名
super.成员方法名([参数类表])
public Son() {//super表示父类 super("儿子"); System.out.println("子类的构造方法"); } public void sing() { System.out.println("我喜欢唱歌"); } //覆盖(重写)只有继承中才出现 public void work() {//调用父类方法 //super.work(); //System.out.println("我不喜欢上班,我要去唱歌"); System.out.println("我边上班边练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