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该我来扯淡了,没办法,老师布置的作业只能完成,没什么技术含量,看不看随意。并没有什么值得一观的地方。
“言三为众,虽难尽继,取其功尤高者一人继之,於名为众矣。”
——《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序》颜师古注
只是汉书中得一句话,团队中便是如此。
软件开发,特别是大的工程,很少会由一个人去完成的,基本上都是开发团队。一个人的开发可以成功取决于个人努力,而事实上单打独斗是创造不出好的项目的,需要配合才能获得成功。
团队缺乏的不只是管理,而做管理最起码需要能承担责任,这是最基本的素质。不能承担责任的领导者,他所带领的团队也无法存在。拿多少钱就代表着你要承担的责任,这句话是永远不会错的。项目的经理是需要时间来成熟的,他们需要有机会来接受任务,承受错误,而不是一开始就享受成功。人生难免会失败,要想的只是如何改变失败。
另外,体制的内涵是分两部分的,其一是“体”,即体系;其二是“制”即制度。我们不能将两者分开制定,因为有了确定的团队模式,才能寻求相应的管理制度,并且才能把这样的制度是实在团队之上。一旦两者不能结合,或者不能适应,其中之一便成了摆设,如果没有确定的组织机构,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又如何指望做出来的管理制度“合用”呢?因此,组织模式确定的同时,相应的制度也应随之建立。而制度到底决定了什么呢?员工如果在工作中能出想这样那样的纰漏:没有制度,你就没有办法和依据惩戒员工,因此是管理者的过失;有个制度而没有惩戒他,是执行者和监督着的过失;一而再,再而三的犯错,又一而再,再而三的被惩戒,那就是教而不改,就真正是员工的品行和素质的问题了。因此,先做制度总是好的。至少你在伏剑自刎之前还能将错误归咎到员工的身上。
并且,一般情况下,动摇制度的不是犯了错误的员工,而是管理者自己。但是,制度也要人性化与公正化。常言道:不知者不为过。对于员工不知道的情况,那就是管理员的失误,不能将错归咎到员工的身上,而是应该自省。再者,在员工之前,相同的或者相关的错误没有被冤纵。这一条是公平化的体现,不管是针对谁,制度都是一样的,没有情面可讲,通常说“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在制度面前都是行不通的。规矩一旦被破坏就形同虚设,反而被员工当作笑话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如此一来,整个制度就离崩溃不远了,反过来,在已经被破坏了的制度面前在做杀鸡儆猴的戏码就会激起大家的不平的声音,因此,最好的办法不是修理人,而是赶紧续订制度。
而当我们真的开始着手开发时,我们最应该考虑的是:我在组织中扮演什么角色呢?我的职责是什么呢?我又能为这个团队做点什么呢?确切的来说,每个人做的不应仅仅是后勤保障,有许多东西值得我们去做。
就说这么多吧,说了这么多废话,o(︶︿︶)o 唉。。。
接下来就是作业了
1.请依据代码的输出结果,自行总结Java字段初始化的规律。
java中类的初始化块会优先运行且只运行一次,如果类中再对这个变量赋值就会改变这个变量的值,其中也包括调用函数赋值。
2.当多个类之间有继承关系时,创建子类对象会导致父类初始化块的执行。
3.静态方法中只允许访问静态数据,那么,如何在静态方法中访问类的实例成员(即没有附加static关键字的字段或方法)?
4.使用类的静态字段和构造函数,我们可以跟踪某个类所创建对象的个数。请写一个类,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向它查询“你已经创建了多少个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