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严格采用阶梯层次组织程序代码
各层次缩进的风格采用TAB缩进(TAB宽度原则上使用系统默认值)
1.2空行
(1)变量说明之后必须加空行。
(2)相对独立的程序块之间应加空行。
1.3 对变量的定义,尽量位于函数的开始位置
(1)应避免分散定义变量。
(2)同一类的变量在同一行内定义,或者在相邻行定义。
(3)数组、指针等复杂类型的定义放在定义区的最后。
(4)变量定义区不做较复杂的变量赋值。
1.4 程序各部分的放置顺序
在较小的项目中,按如下顺序组织安排程序各部分:
(1)#include <C的标准头文件>
(2)#include 〞用户自定义的文件〞
(3)#define 宏定义。
(4)全局变量定义。
(5)函数原型声明。
(6)main函数定义。
(7)用户自定义函数。
以上各部分之间、用户自定义的函数之间应加空行。注意,函数原型声明统一集中放在main函数之前,不放在某个函数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