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房养老”保险方案为啥行不通?


      6月23日,保监会召开新闻公布会。公布《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计划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等四个城市进行试点。

    专家们指出,在我国老龄化社会日趋严重的今天,推广以房养老保险试点,具有较强现实意义。

    依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的标准,60岁以上人口比例达10%,或65岁以上老人占比达到7%,就意味着该国步入老龄化社会。依据这一标准,我国早在2001年已进入了老龄化社会。

    同一时候。我国也是惟一一个老年人口超过1亿的国家。

    截至2012年底。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并可能在2025年突破3亿。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仅仅是时间问题。

    与之相相应的,我国的养老体系却并不健全,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不足、市场发育不完好、养老服务的扶持政策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好、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十分突出。解决好当前养老服务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呼声,“以房养老”模式亦被寄予厚望。

    2013年9月13日,国务院公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白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这是第一次由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提出要求,意味着“以房养老”保险最终正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并由此成为舆论热议的焦点。

    但自国务院公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至今。已经过去了快一年的时间。“以房养老”保险仍处于“叫好不叫座”的局面。

    按媒体的报道却是“乏人问津”。当中,北京在右安门街道的试点启动数月以来。有人咨询却没有一个人真正办理。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影响了我国养老保险试点的推进呢?

    首先,中国人有将房产传给下一代的传统,“养儿防老”观念根深蒂固,在非常长时间内无法根本扭转。假设老人把房产交给银行或者保险机构的话,非常可能被世人所诟病说,你怎么对子女这样啊?或者别人会误觉得,是由于子女不孝,才让老人被迫选择“以房养老”这样的模式。这都是老人们无法承受的压力。

    还有,对于自身拥有几套房产的老人来说,他们要考虑的是,把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或银行进行倒按揭,是否比出售或出租更划算。假设不是,那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呢?迄今为止保监会仅仅出《指导意见》。没有出台很多其它的操作《细则》,当然不能让老人们安心。

    再者,“以房养老”模式不能被迅速推广还有房价的因素,对于银行和保险公司来说。房地产处于上涨周期内。他们乐于推进“以房养老”模式的进程,可是假设房价长期处于调整周期内,他们做这样的金融产品的推广就有可能出现亏损。

    更要命的是,中国的房屋产权仅仅有70年,70年之后这个全部权该怎么转,迄今还没个说法,这也是拖累“以房养老”模式在中国推广的最大阻碍。更何况。老人住的房产尽管大多处于市中心,但一般都是年代较远的老公房。这些房产的质量实在堪忧,假设保险公司和银行接收过去没几年就出问题了,那相关机构该怎么算?

    最后,以房养老,还关乎老人的寿命的问题。

    假设老人家60岁退休,跟银行签了一个“以房养老”的协议。那万一人家活到100岁,银行算来算去就可能出现亏损。再比方,老人家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每月领取倒按揭,但10年、20年之后老人却仍然健在。而老人仅仅有一套住房,保险公司要收房产。那他该搬哪儿去呢?在眼下养老院床位严重吃紧的情况下。老人的安置就成了问题。

    笔者觉得。“以房养老”保险模式在中国之所以非常难推进,当然与中国“养儿防老”的特色有关,但最关键的也与“以房养老”保险的详细细则没有出台。群众不明情况,无法操作有关。

    只是整体来说。“以房养老”仅仅是社会基础养老、企业年金之外的一个补充形式,其作用仅仅是提高老年人的晚年生活的质量。

    假设大家都搞“以房养老”。那我们每月还缴纳养老保险作什么呢?而作为政府部门面对老龄化社会的问题,不能推托应负责任。而应该做好下面三件事。

    其一,眼下政府在社会保障领域的投入严重不足,所以最基本的是要加大社会保障领域的投入,特别是加大养老保险金的投入,少盖点楼堂馆所,在养老保险领域多添加財政资金的投入比例。假设没落到实处。不论什么政策都会变成一个束之高阁的空头文件。

    其二,截至2012年底。我国建成的各类老年服务机构仅为4.4万个。拥有床位416.5万张,每千人床位不足21.5张。要推行以房养老模式的话。相关部门一方面应为收入较低的人群建立很多其它的公立养老机构。还有一方面应鼓舞社会资本建设养老机构,让很多其它的人。哪怕仅仅有一套房的人,也能够通过以房养老的模式选择到养老机构养老。

    其三,作为保监会等监管部门。应该尽快出台细则,而不是出台宽泛《指导意见》。这样老年人能够依据自己实际情况,对“以房养老”到底是否对自己有利作出的慎重推断。

    由于“以房养老”是一种金融产品,而不是政府提供的基础养老服务。正由于是金融产品就意味着既有赔钱的可能。也有赚钱的可能。所以“以房养老”仅仅是对现行养老保障体系的一个故意补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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