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过程中,对那些外国的人名实在是没感觉,一个字,乱。不过在之后的阅读过程中,还是记住了一些出现频繁的名字,像布鲁克斯等。
1.记得有一段时间编程的时候,程序代码可能比较短吧,每次编程的时候出结果的时候都很有成就感,觉察不到时间的流逝。但是要是一个程序总是有错,改来改去一直有错,陷入困境。在看书的时候,更加的理解程序员为何通常都是乐天派,“愉悦是金”。进取精神对于每一个程序员都是必需的,在如今计算机发展如此之快的年代,不进步就以为退步,进取精神将成为我们的立根之本。
2.现在我们还停留在写程序的阶段,此阶段还是比较适合布鲁克斯法则的,理想的开发规模是一个人,但是当我们在开发软件,写一些打的程序的时候,这是编程便成了一种团队的努力,一种团队的活动。就像文中写到“眼球足够多,缺陷无处躲”。
3.“好的程序员懂得写什么,卓越的程序员懂得改写(并复用)什么。”若能取之于现有,程序员绝不肯创之于本无。文中这样写到。感觉很认同这句话,就像我们在编程的时候,若有现有的函数可用,那么那些能力强的同学必然用这些现有的函数,他们绝不会再重新写一个函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