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rnside)引理的感性证明:
- 其中:(G)是置换集合,(|G|)是置换种数,(T_i)是第(i)类置换中的不动点数。
[L = frac{1}{|G|} * sum T_i
]
我们以(2*2)的方格图染色来举例感性证明。
每个格子有(2)种方案,不考虑旋转重构一共就有(16)种。
其中对于每一种等价类(也可以称之为【旋转轨道】),他们上面的所有方案都是旋转重构的,我们只需要记一次就可以了。也就是说,我们所求的本质不同的方案数,其实就是等价类的个数。
- 置换(trans)的不动点:对于置换(trans),置换后与自身相等不变的元素。
上面举出两种等价类的例子。可以看出,每一种等价类都在某些置换上是不动点(至少在0°是),且同一个等价类的所有元素,会同时作为(/)不作为某一个置换的不动点。手推一下可以得知,每一个等价类中所有元素,对不动点总数的贡献和恰好为(|G|)。
举例说明一下。
- (e.g):
- 元素(13):在置换({1, 2, 3, 4})中均为不动点
- 和它同构的仅有它本身,该等价类对不动点贡献(=4)
- 元素(15):在置换(1, 3)中为不动点。
- 和它同构的共有(|[1, 2]|=2)个元素,该等价类对不动点贡献(=4)
- 元素(i):在置换(1,k + 1, 2k + 1, ...pK+1)中为不动点
- 和它同构的共有(|[1, k]|=k)个元素,该等价类对不动点贡献(=p*k=|G|) ((p =|G| / k))
- 元素(13):在置换({1, 2, 3, 4})中均为不动点
由此我们就证出来了这个公式。其实证了也没啥用,只是图一个用着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