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量的作用域:
变量 |
类成员变量 |
static类成员变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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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态成员变量的有效范围可以跨类,甚至可以达到整个应用程序。除了可以在定义它的类内存取该变量,还可以以类名.静态变量名的方式在其他类中使用 |
实例类成员变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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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变量 |
定义在类成员方法的方法体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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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在当前方法体内有效 2)局部变量可以与成员变量名字相同,此时成员变量的值将被覆盖,暂时失效 |
*Java中的常量:
1)使用final关键字来表示一个变量是常量,final type name=值;如final double PI=3.1415926F;
2)常量只能被赋一次值,后面不能再次赋值。如果该final常量是一个类成员变量,那么该常量可以在构造函数中被赋值;如果该final常量是类成员方法中的局部变量,则要在声明final常量的时候就赋好初始值,否则会报错。
3)Java程序中常量的标识符一般全用大写字母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