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可以直接用键盘上的光标来上下左右移动,但正规的vi是用小写英文字母[h]、[j]、[k]、[l],分别控制光标左、下、上、右移一格。
按[ctrl]+[b]:屏幕往“后”移动一页。
按[ctrl]+[f]:屏幕往“前”移动一页。
按[ctrl]+[u]:屏幕往“后”移动半页。
按[ctrl]+[d]:屏幕往“前”移动半页。
按[gg]:移动到文章的首行。(可能只在Vim中有效)
按[G]:移动到文章的最后。
按[$]:移动到光标所在行的“行尾”。
按[^]:移动到光标所在行的“行首”
按[w]:光标跳到下个字的开头
按[e]:光标跳到下个字的字尾
按:光标回到上个字的开头
按[#l]:光标移到该行的第#个位置,如:5l,56l。
Vi还提供了三个关于光标在全屏幕上移动并且文件本身不发生滚动的命令。它们分别是H、M和L命令。
(1)H命令
该命令将光标移至屏幕首行的行首(即左上角),也就是当前屏幕的第一行,而不是整个文件的第一行。利用此命令可以快速将光标移至屏幕顶部。若在H命令之前加上数字n,则将光标移至第n行的
行首。值得一提的是,使用命令dH将会删除从光标当前所在行至所显示屏幕首行的全部内容。
(2)M命令
该命令将光标移至屏幕显示文件的中间行的行首。即如果当前屏幕已经充满,则移动到整个屏幕的中间行;如果并未充满,则移动到文本的那些行的中间行。利用此命令可以快速地将光标从屏幕的任
意位置移至屏幕显示文件的中间行的行首。例如,在上面屏幕显示的情况下(不论光标在屏幕的何处),在命令模式下,输入命令M之后,光标都将移到add这一行的字母a上。同样值得一提的是,使用
命令dM将会删除从光标当前所在行至屏幕显示文件的中间行的全部内容。
(3)L命令
当文件显示内容超过一屏时,该命令将光标移至屏幕上的最底行的行首;当文件显示内容不足一屏时,该命令将光标移至文件的最后一行的行首。可见,利用此命令可以快速准确地将光标移至屏幕
底部或文件的最后一行。若在L命令之前加上数字n,则将光标移至从屏幕底部算起第n行的行首。同样值得一提的是,使用命令dL将会删除从光标当前行至屏幕底行的全部内容。
4). 删除文字
[x]:每按一次,删除光标所在位置的“后面”一个字符。
[#x]:例如,[6x]表示删除光标所在位置的“后面”6个字符。
[X]:大写的X,每按一次,删除光标所在位置的“前面”一个字符。
[#X]:例如,[20X]表示删除光标所在位置的“前面”20个字符。
[dd]:删除光标所在行。
[#dd]:从光标所在行开始删除#行
5). 复制
[yw]:将光标所在之处到字尾的字符复制到缓冲区中。
[#yw]:复制#个字到缓冲区
[yy]:复制光标所在行到缓冲区。
[#yy]:例如,[6yy]表示拷贝从光标所在的该行“往下数”6行文字。
[p]:将缓冲区内的字符贴到光标所在位置。注意:所有与“y”有关的复制命令都必须与“p”配合才能完成复制与粘贴功能。
6). 替换
[r]:替换光标所在处的字符。
[R]:替换光标所到之处的字符,直到按下[ESC]键为止。
7). 恢复上一次操作
[u]:如果您误执行一个命令,可以马上按下,回到上一个操作。按多次“u”可以执行多次回复。
8). 更改
[cw]:更改光标所在处的字到字尾处
[c#w]:例如,[c3w]表示更改3个字
9).撤销更改
[u]:撤销上一次更改,可以一直按[u],一直撤销到最旧修改状态。
[ctrl]+[r]:恢复撤销的更改,可以一直按该组合键达到最新的改变。
10). 跳至指定的行
[ctrl]+[g]列出光标所在行的行号。
[#G]:例如,[15G],表示移动光标至文章的第15行行首。
II、Last line mode下命令简介
在使用[last line mode]之前,请记住先按[ESC]键确定您已经处于[command mode]下后,再按[:]冒号即可进入[last line mode]。
A) 列出行号 [set nu]:输入[set nu]后,会在文件中的每一行前面列出行号。
B) 跳到文件中的某一行
[#]:[#]号表示一个数字,在冒号后输入一个数字,再按回车键就会跳到该行了,如输入数字15,再回车,就会跳到文章的第15行。
C) 查找字符
[/关键字]:先按[/]键,再输入您想寻找的字符,如果第一次找的关键字不是您想要的,可以一直按[n]会往后寻找到您要的关键字为止。
[?关键字]:先按[?]键,再输入您想寻找的字符,如果第一次找的关键字不是您想要的,可以一直按[n]会往前寻找到您要的关键字为止。
D) 保存文件
[w]:在冒号输入字母[w]就可以将文件保存起来。
E) 离开vi
[q]:按[q]就是退出,如果无法离开vi,可以在[q]后跟一个[!]强制离开vi。
[wq]:一般建议离开时,搭配[w]一起使用,这样在退出的时候还可以保存文件,可以在后面再跟[!]强制保存退出。
[ZZ]:保存并退出vi。
F) 语法加亮
[syntax on]:vi编辑器默认不打开语法加亮功能,打开vi编辑器后在[last line mode]下使用[syntax on]命令即可打开语法加亮功能,此时编辑器会高亮显示文件中的关键字,方便编程使用,用
[syntax off]命令可关闭该功能。